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魏宏辞去四川省人民政府省长职务的决定

23.01.2016  12:23
2016年1月22日四川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鉴于魏宏涉嫌严重违纪,四川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定:接受魏宏辞去四川省人民政府省长职务,报四川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备案。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