念好扶贫“三字经” 唱响阆中“脱贫曲”
市领导亲临一线指导扶贫工作
(何朝雄 谭正佐 李勇 何仲) 四川省阆中市属国家级贫困县,现有精准贫困户14791户,贫困人口41924人,2016年,摘帽村33个,脱贫户6054户,减贫人口17241人。阆中紧紧围绕贫困村“五有”和贫困户“两不愁、三保障”、“三有”、“四个好”目标,在创新财政扶贫资金管理方面,坚守为民理财的情怀,传承义无反顾的精神,敢下深水,先行先试,毅然决然行走在脱贫攻坚第一线。当前,财政扶贫项目助推深入、资金执行进度时有慢的现象,省内很多地区都普遍存在,作为国家级贫困县的四川省阆中市,认真研究资金管理制度,深入剖析影响全市财政扶贫资金执行进度的原因,积极创新思路、措施和办法,在确保资金安全、高效的前提下,从“落实‘三到位’、把好‘三关口’、实施‘三强化’”等方面,加快了财政扶贫资金执行进度,有力推进了全市脱贫攻坚进程。
领导现场指导异地扶贫搬迁工作
落实“三到位”,确保财政扶贫资金合理分配
思想认识到位。树立“以此为大”思想,把扶贫资金拨付和管理作为头等大事来抓,确保脱贫攻坚决策部署、政策措施及早落到实处、收到实效,及早惠及贫困群众。财政部门不断强化了“不能事等钱,只能钱等事”的工作理念,进一步增强了“等不得、慢不得、拖不得”的财政扶贫工作责任感和紧迫感,坚持统筹、平衡、高效做好扶贫资金保障的指导思想,确保如期完成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同时,积极会同扶移等项目主管部门,及时宣传上级扶贫项目资金安排总方向、总原则、总盘子等扶贫政策,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等各类媒体,介绍和宣传到村、到户,宣传项目和资金安排计划,主动接受贫困群众监督。
方法措施到位。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4〕70号)等文件规定,财政部门再次开展了存量资金清理,及时收回并重新安排,让存量资金及时发挥应有的效益。进一步明确了加快资金拨付进度的具体要求,实行资金预拨制和专项调度制。多方征求基层意见和建议,制订了县级财政报账制实施细则,分清了县(市)、乡镇、部门的职责和审核把关等事项,优化了程序、简化了手续。不断创新扶贫项目推进措施,优化扶贫项目管理方式,推动贫困群众全程参与到扶贫项目实施和扶贫资金分配全过程。
标准执行到位。严控使用范围,紧紧围绕“两不愁、三保障”、“四个好”脱贫目标,全面落实“六个精准”工作要求,大力实施“五个一批”行动计划,将资金安排到贫困村、贫困户,加强财务管理,严格财务核算,严禁弄虚作假和虚列支出,扶贫专项资金全面实行县级财政报账制。加大信息公开力度,把扶贫项目的规划与审批、资金使用与管理全部向群众公开,最大程度地提高透明度和知晓度。
阆中市财政扶贫资金(乡镇)报账员培训会
把好“三关口”,确保财政扶贫资金稳健运行
把好政策关。为规范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县级财政报账工作程序,加快资金拨付进度,建立健全监督机制,根据《四川省农村扶贫开发条例》和《四川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县级财政报账制实施办法》(川财农〔2016〕166号)等文件规定,阆中市充分结合本市实际,及时制定了《阆中市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县级财政报账制实施细则》,就财政扶贫资金管理从政策层面进行了准确把控,促使财政扶贫资金管理从开始就步入法制化轨道。
把好前置关。乡镇(街道办)设立扶贫资金专户、落实专人报账,这是阆中推进脱贫攻坚的强力举措。通过前期的深入调研,财政部门积极向市委、市政府建议并得到了大力支持。目前,全市有扶贫任务的48个乡镇(街道办)财政所全部设立了“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专户”,实行专户管理和专账核算。财政部门及乡镇(街道办)财政所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拨付,全部通过转账结算,严格控制现金支出。当年结余,结转至下年继续使用。专户存款所得利息,在年末全额转作专项扶贫资金,用于扶贫项目。同时,通过与乡镇(街道办)党委、政府充分沟通与紧密衔接,48个专职报账员已全部到位,并能确保3年内基本不调整岗位,从而保证了财政扶贫资金报账工作的延续性、稳定性和安全性,有力助推了全市脱贫攻坚步伐。
把好报账关。扶贫项目资金实行预拨制,预拨的项目资金到相关乡镇(街道办)的“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专户”,由乡镇(街道办)财政所管理。到户项目预拨80%,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预拨60%。扶贫项目启动时,项目实施单位,根据项目建设需要提出用款申请,经乡镇(街道办)领导审查后,财政所可预拨部分启动资金,预拨比例为市财政预拨的到户项目资金、基础设施项目资金的50%,剩余的预拨资金,由乡镇(街道办)根据项目实施进度拨付。财政部门在收到报账资料后,对报账依据充分、报账手续完备的部门(单位),确保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报账;如需补充报账资料的,在2个工作日内通知到部门(单位)予以补充并报账。预拨制的创新,摆脱了财政扶贫资金执行慢的困境,促使全市脱贫攻坚工作持续稳健向前推进。
异地扶贫搬迁已建成的民居
实施“三强化”,确保财政扶贫资金效益更优
强化统筹整合,积极筹措资金。2016年以来,阆中市持续加大资金统筹整合力度,截止10月,全市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3.15亿元,围绕全市33个摘帽村和57个重点村的脱贫目标,科学编制了实施方案,充分结合市情制定了《贫困户产业扶持周转金管理办法》,稳妥解决了贫困户发展生产资金短缺问题。同时,继续加大本级财政投入力度,年初预算安排专项扶贫资金6,000万元,较上年增长50%。进一步明确了扶贫资金到户比例,强化资金安排使用与建档立卡结果相衔接。2016年,专项扶贫资金到位16,624万元(含本级财政安排),到户扶贫资金安排12,105万元,资金到户率达72.8%。本级调整预算安排1,820万元,其中,注入贫困村产业扶持基金1,420万元,注入教育扶贫基金、卫生扶贫基金各200万元。积极落实三项基金组建,组建教育基金和卫生扶贫基金各300万元,贫困村产业扶持基金4,260万元。
强化绩效评价,增强激励约束。积极开展扶贫资金使用绩效评价工作,将其纳入扶贫开发实绩,实行统一考核和评价,强化主体责任,严格督导检查,不断健全评价指标、评价标准和评价方法,确保扶贫资金管理和使用取得实效。进一步强化考核评价和监督检查结果的运用,对统筹整合涉农资金使用效益好的乡镇(街道办),在分配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时,给予奖励和倾斜;对工作成效不明显、违规使用资金的乡镇(街道办),减少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安排。
强化资金监管,全面堵塞漏洞。把专项扶贫资金和纳入统筹整合范围的财政涉农资金,作为监管的重点,严格执行《阆中市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阆财办〔2015〕351号)《阆中市易地扶贫搬迁项目资金管理实施细则》(阆府办发〔2016〕87号)等相关规定,并根据《阆中市财政局关于加强财政扶贫资金监督检查的通知》(阆财〔2016〕297号)要求,实施多元监督检查,形成全市扶贫资金大监督格局。市财政局涉农股室分片区,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局监督检查办公室和农业股每年6月和12月,开展重点监督检查。市财政局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和乡镇党委、政府,督促驻村第一书记、驻村工作组、村“两委”,深度参与涉农资金的管理监督,有序组织和引导贫困群众,主动参与到财政扶贫资金管理之中,建立并进一步健全举报、受理、反馈、问责等各项机制,密切监督单位和个人,不得将扶贫资金用于脱贫攻坚规划之外的任何支出。对不作为、乱作为等违纪行为,严肃追责。
在全面同步实现小康目标的征程中,在加强财政扶贫资金执行的进程中,四川省阆中市做出了积极的探索和大胆的尝试,取得了明显成效。下一步,阆中将继续坚持“发展生财、创新聚财、科学理财、务实兴财”的财政工作总体思路,进一步解放思想,创新举措,念好扶贫“三字经”,唱响阆中“脱贫曲”,打赢脱贫攻坚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