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选房可领货币补贴 成都7740套公租房开始登记

16.03.2016  12:09

  本报制图/卢浩

  本报讯(记者 周显彬)成都市中心城区今年第一批公共租赁住房登记将正式开始。记者3月15日从成都市房管局获悉,登记将于3月17日开始,4月29日截止。本次可申请房源共计7740套,涵盖10个项目。值得注意的是,本次符合条件的保障对象除了选择实物配租外,还可以选择领取租赁补贴在市场上自由租房。

  据介绍,此次公租房登记的对象有两类,一是截至2016年3月16日(含16日)取得《成都市公共租赁住房资格认定通知单》且在资格有效期内并符合廉租租金标准准入条件的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对象;二是截至2016年3月31日(含31日)取得《成都市公共租赁住房资格认定通知单》或《成都市单位承租公共租赁住房资格认定通知单》的其他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对象。

  此次登记方式为网络登记和窗口登记两种。若进行窗口登记,申请人本人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及《资格认定通知单》原件,到成都市西御河沿街33号成都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房产分中心住房保障服务中心一楼进行登记。窗口登记将严格按照《资格认定通知单》编号分段进行登记。不按规定时间登记的,原则上不予办理。超过登记截止时间未办理的,视为放弃承租该批次公租房。符合廉租租金标准准入条件的公租房对象和优先配租对象必须到窗口登记。

  网络登记,通过登录成都市城乡房产管理局网站,进入成都市住房保障信息网,并点击“公租房网上登记”页面进行。相关负责人提示,非必须窗口登记的对象,可尽量选择网络登记,以减少窗口排队等候的压力。

  今年第一批公共租赁住房共计7740套,同时,2015年度公租房配租结束后若有未配租房源也将纳入此次房源。7740套房源主要涵盖了包括东锦城A区、东锦城B区、尚锦城、锦尚春天A区等在内的10个项目,地理位置主要集中在三环路附近,包含单间、套一、套二等户型。

  成都市公租房合同租赁期为3年,租赁期限届满需继续承租的,保障对象应当提出资格复核申请,公租房租赁总年限一般不超过6年。

  除了公租房配租外,今年起,符合公租房租赁补贴条件的保障对象还可选择领取租赁补贴的形式,在市场上自由租房。成都市公租房租赁补贴的标准是按照人均20平方米面积、18元/平方米执行。在具体的申请和执行过程中,需要根据家庭的具体条件,来确定领取比例和补贴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