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生活AA制 丈夫借妻27万到期未还被判还钱
起诉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妻子一纸诉状,将丈夫推上被告席,要求丈夫归还所欠自己的27万元。
判决
借贷关系成立,丈夫需偿还妻子27万元欠款及利息。
2012年5月16日,男子小蒋和姑娘小刘婚后没多久,小蒋就以父母经商缺乏资金为由,向小刘提出借款27万元。随后,小刘变卖自己婚前所有的房屋。2012年8月6日,妻子小刘通过银行转账,将变卖房屋的售房款转入丈夫小蒋账户。而小蒋则向妻子出具借条。借条明确,借款期限为1年,逾期不还按1%违约金计算。另外,两人同时约定,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相互经济独立,实行AA制生活。
借条到期后,小蒋并未将这笔钱归还给妻子。2014年6月25日,小刘一纸诉状将丈夫告上法院,要求丈夫归还所欠自己27万元欠款及利息,并支付违约金。
岳池县法院认定,小刘与小蒋已明确约定双方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经济独立,实行AA制生活,并在借条上作出了书面约定,且款项系小刘个人的婚前财产。小刘与小蒋的借款行为,符合民间借贷关系的基本形式,不因其处于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而发生混同。故其借贷关系成立,小蒋应按借条上的约定,诚信地履行还款义务。最终,法院判决,小蒋需于判决生效十日内偿还小刘借款27万元及利息。并同时按27万元百分之一支付违约金。
岳池县法院表示,判决作出后,双方均未提起上诉,目前案件正处于执行阶段。
■争议焦点
婚姻存续期间
夫妻能否互相起诉还款?
案件要进入诉讼程序,首先需解决的是立案问题。那么,对于这种特殊的AA制家庭,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究竟能否互相起诉还款?
对此,该案审判法官表示,民诉法中对于起诉有基本要求。包括原告与本案有明确的利益关系,此外还要有明确的被告,有具体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属于人民法院受理和管辖范围等,“两人虽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但只要一方的起诉符合民诉法关于起诉的规定,人民法院就应该受理。”
AA制家庭
夫妻间债务是否成立?
庭审中,小蒋辩称,两人结婚后,已是经济共同体。其中,由于小刘无任何职业,无任何经济收入,家庭生活等一切开支完全依赖于自己。当初所借的27万元已全部用于这两年的家庭开支。妻子要求归还此款,于法无据。
案件审理查明事实后,就夫妻间债务是否成立,形成了截然不同的两种观点。一种观点认为,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向另一方借钱所形成的债务已发生了债的主体的混同,不具有债的效力,不应当得到清偿。
另外一种观点则认为,结婚并不能导致夫妻双方独立民事主体人格的丧失。特别是二人已明确约定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相互经济独立,实行AA制生活。欠条符合民间借贷关系的基本形式,不因其处于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而发生混同。
■法官说法
财产AA制符合法律相关规定
法官表示,夫妻双方在不违反法律的情况下对财产作出全部共有、部分私有以及全部私有的约定并不违反法律相关规定。夫妻财产AA制只不过是分别财产制的一种通俗说法。案件中,小刘和小蒋虽然夫妻关系存续,但双方在经济上处于独立关系。
此外,离婚诉讼是婚姻关系解除、子女抚养与财产分割三个诉讼的合并。本案特殊之处在于,小刘不愿与小蒋离婚,但又担心其财产得不到清偿,故而提起诉讼。“司法实践中,前面所提到的三个诉讼无论是时间上还是空间上,都是可以分离的。只不过这样的案件需考虑夫妻之间特殊的亲情关系与伦理性的特点,毕竟任何形式的诉讼都可能在一定程度上对夫妻感情造成伤害。而本案由于双方为AA制家庭,经济相互独立,这恰恰给判决的履行提供了有利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