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决打赢“第一场大仗”

22.12.2016  12:35

 

 

木子乡水口村易地扶贫搬迁聚居点。

 

全市易地扶贫搬迁现场推进会在达川区木子乡召开。


        ——达州市达川区全力推进易地扶贫搬迁工程纪实
□王锡敬
    12月16日,达州市达川区木子乡工人村尖包梁新村建设点机声隆隆,一派繁忙,工人们正紧张地施工。笔者看到,多数新房的主体已经建成,道路等基础设施即将动工,贫困户在明年春节前即可搬进新居。同样,石梯镇长安村和固家村的新村建设点正加快推进,赵家镇林山村聚居点的主体工程已经全面完成,一幢幢新房在冬日的暖阳下格外醒目。这只是达川区众多易地扶贫搬迁工程的一个个缩影罢了。最近,全区各地正利用晴好天气,抢进度、赶工期,精心施工,确保易地扶贫搬迁工程能够如期完成,让贫困群众早日住上新房子。
    省委、省政府指出,易地扶贫搬迁是脱贫攻坚的“第一场大仗”。为确保“首仗”必胜,达川区把易地扶贫搬迁工程作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升贫困地区民生福祉的重点和关键,精心组织、精准发力、全力推进,成绩显著。今年,全区规划建设的1255套房屋将在月底全部建成。
精准认定 科学规划
    从2015年9月起,达川区对贫困人口按“六个一批”进行精准识别和分类,按照“户申请、组评议、村公示、乡审核、区审定”的程序,锁定易地扶贫搬迁对象户,确保有意愿符合条件的一个不落、不符合搬迁条件的一个不进。全区“十三五”期间共锁定易地扶贫搬迁贫困户5270户、贫困人口16556人,涉及全区53个乡镇(街道)、398个村,重点覆盖118个贫困村,贫困村有搬迁人口2801户8806人。同时,按每户一份申请书、一份审批表、一份搬迁协议、一份政策明白册“四个一”标准建立纸质档案,夯实信息采集、数据录入和分类登记基础工作,做到村有册、乡有簿、区有档。
    在精准认定、摸清底数的基础上,该区组织专业人员科学规划,编制完成了 《达川区“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实施方案》,方案分为集中安置和分散安置两种方式。集中安置10208人,建设集中安置点182个;分散安置6348人。规划新修住房5270套、413900平方米;配套建设基础及公共服务设施,估算总投资98911.27万元。今年,还委托专业单位编制了 《达川区2016年易地扶贫搬迁可研报告》,做到了易地扶贫搬迁有章可循。2016年,全区易地搬迁贫困人口1255户4180人,其中:集中安置1120户3721人,建设集中安置点54个;分散安置135户459人。同步搬迁其他农村人口119户371人。
把握政策 统一标准
    一是统一住房标准。执行搬迁贫困户人均住房面积不超过25平方米的强制性标准,6人以上(含6人)的家庭户住房面积不超过150平方米,建、购住房一律执行此标准,不因搬迁新增贫困户负债。房屋(包括统建、联建、自建)结构为砖混现浇,按Ⅵ度防震标准设防。房屋外墙统一风貌、刷防水涂料,内墙刷仿瓷涂料,水、电、光纤、灯具、开关按室内需求布置齐全,达到入住标准。二是实行差异化补助。群众联建、自建的按人平2.5万元给予补助;在城区、场镇购房的按人平3万元给予补助,在农村购房的按人平2.5万元给予补助;统规统建的按人均不超过2.5万元进行补助;6人以上的按6人计发补助资金。配套设施建设根据安置搬迁贫困户的人数进行补助,分散安置的补助到村,主要用于道路、小型水利及急需的公共服务设施建设,项目实施方案报区上审定,依据审计结果,按人平不超过2万元的标准给予补助。集中安置点按评审通过的方案进行配套设施建设,依据审计结果,按人平不超过3万元的标准给予补助。三是加强工程质量管理。全区每个集中安置点聘请专门监理人员进行专业监督,同时,成立建房搬迁户代表、群众监督员、村社干部等参与的质量安全监督小组,全程参与房屋规划、建设及监督管理,做到建房户型群众选、施工企业群众定、工程质量群众评、施工监督齐参与,确保了质量优良、施工安全。
规范程序 有序运行
    一是统一工作流程。实行“年度项目申报、落实搬迁对象、编制实施方案、规划设计评审、实施招标比选、开工前期准备、工程项目建设、验收交付使用”的项目建设八大程序,要求各乡镇严格按照批准的建设方案和相关规定组织施工,未经批准一律不得擅自提前开工建设,不得擅自调整或变更搬迁对象、安置地点、规模、标准和主要建设内容。二是统一规划设计。避开自然灾害易发多发区、生态脆弱敏感区,把公路沿线、城镇近郊等发展条件好、基础公共服务相对完备的地方,以及现代农业园区、旅游景区等产业园区周边便于群众就业的区域,作为规划集中安置点的优先选择,为搬迁户的后续发展奠定较好基础。聘请专业机构对集中安置点进行规划设计,分散安置提供6种个性化户型图供搬迁户自主选择。同时,坚持多规融合、产村一体、公服配套、生态良好、宜居宜业的规划理念,立足当地环境特点,注重规模适度、依山就势、错落有致,彰显川东民居风貌。三是统一建设模式。住房建设实行统规统建、统规联建、统规自建三种方式,由相关乡镇党委政府负总责。统规联建、统规自建的由区上统一提供设计施工图,搬迁贫困户在其中选择适合自己的方案自主建设。统规统建的由村委会负责,成立建房理事会开展相关工作,按民主决策、一事一议的方式确定施工单位进行房屋建设。分散安置的配套设施建设按民主决策、一事一议的方式组织实施。集中安置点的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由乡镇(街道)政府(办事处)作为业主,按政府投资工程的相关规定组织实施。
加强监督 管好资金
    一是规范资金用途。实行专账专户、专款专用、封闭运行,强化“事前评审、事中稽查、事后审计”的全方位、全过程监督管理,防止跑冒滴漏现象发生。坚持易地扶贫搬迁资金专款专用,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借口挤占挪用(包括提取项目管理费和其他费用)。搬迁户建房用地由村委会调剂解决,易地扶贫搬迁资金不得用于土地补偿。二是规范拨付流程。按照《四川省易地扶贫搬迁项目资金管理》和区本级基本建设财务管理相关规定运行,实行报账制管理。工程建设中,由施工单位或搬迁农户提出拨款申请,经乡村核实进度后,送区以工代赈办、区财政局审核,报区委区政府分管领导审定后拨付不超过70%的资金。工程完工后,验收合格,决算经审计,档案资料交区易地扶贫搬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查合格,填写报账申请表,附相关佐证资料进行结算、报账、拨款。三是规范拨款进度。坚持按不同建设主体和进度拨付资金。自建住房补助资金直接打卡发放到搬迁贫困户账户上。项目启动后可预拨不超过30%启动资金,房屋主体完工拨付到70%,住房建设完工、搬迁户入住,经乡镇(街道)政府(办事处)、区以工代赈办分级组织验收合格,且原房屋已拆除,拨付余下的30%。购房补助资金在资料完善、审核通过且原房屋已拆除后,住房补助直接打卡发放到搬迁贫困户账户上。统一建房补助资金项目启动后可预拨不超过30%启动资金,房屋主体完工拨付到70%,经区以工代赈办组织区住建局等部门验收合格拨付20%,剩余项目资金的10%作为工程质量保证金,项目交付使用一年后,由项目乡镇(街道)组织项目村进行复验,复验合格后再拨付施工单位。配套设施补助资金项目启动后可预拨不超过30%启动资金,工程完工经乡镇 (街道)、村验收合格拨付到70%,经区以工代赈办组织验收合格、工程决算 经 审 计 后 拨 付20%,剩余项目资金的10%作为工程质量保证金,项目交付使用一年后,由项目乡镇(街道)组织项目村进行复验,复验合格后再拨付施工单位。
精准发力 务实推进
    一是要素保障坚持“四优先”。成立区委书记、区长为“双组长”的易地扶贫搬迁领导小组,迅速增加编制人员,确保易地扶贫搬迁工作力量调度优先;坚持“程序不减、时间缩短”,建立行政审批快速通道,确保项目审批优先;统筹整合新村扶贫、土地增减挂钩等各类项目资金4500万元,确保资金安排优先;灵活使用建设用地指标和土地增减挂钩项目,村组内土地调剂,“零地价”解决安置点土地问题,确保建设用地优先。二是责任落实狠抓 “四到位”。全区各级层层建立“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亲自抓,责任单位或责任人具体抓”的责任体系,确保组织领导到位;大力实施基层党组织引导党员“带头搬”、“领着干”和“结对帮”活动,确保党建引领到位;推行区乡村“三级联动”宣传,把政策宣传到村、动员到户、明白到人,确保宣传发动到位;落实示范点带动、督查暗访促动、举报平台驱动、问责追责触动“四管齐动”工作方法,确保督查问责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