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放活土地经营权为核心 推动农村改革

25.09.2014  11:30

省委农工委副主任杨新元解读全省深化农村改革工作重点

      □记者 刘佳

            9月17日至18日,全省深化农村改革推进会在成都召开,会议明确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省深化农村改革的主攻方向。根据会议精神,我省农村改革深化将锁定哪些重点?这些重点又该如何把握?省委农工委副主任杨新元日前接受本报记者专访,就相关重点进行了深入解读。
  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农村是重点和难点
      需向改革要活力、要动力
    会议指出,我省农村改革发展正处于新的历史关键期,一方面,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农村是重点和难点,最需要加快发展;另一方面,在实行家庭联产承包经营30多年后,我省农业农村亟待转型发展,再上新台阶,最需要突破瓶颈。
    “到2020年,我省要完成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任务,要求农村要同步完成。从目前来看,时间紧、任务重、难度也很大。”杨新元告诉记者,目前我省农村各地区存在着发展不平衡,城乡收入差距大,农村内部差距也很大等问题。要完成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这一任务,需向改革要活力、要动力。通过体制、机制的创新,政策制度的完善,来推动发展过程中瓶颈问题的突破,从而为实现这一目标提供有力保障。
    而针对我省新一轮的农村改革,省委已明确提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四川深化农村改革的主攻方向是,以放活土地经营权为重点,创新农业经营体系,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努力提高农业生产劳动生产率和农业现代化水平。
    “实际上,我省新一轮农村改革实际上已经涉及到了农村的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基层组织建设等若干方面。”杨新元表示,在此基础上省委根据我省省情,明确了改革的主攻方向,并将改革重点分为:加快推进确权颁证;放活土地经营权;培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立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加快农村金融制度创新以及推进涉农财政资金使用管理改革等内容,其中又以放活土地经营权为重中之重。
    让农村沉睡的财富和资源变为农民财产性收入来源
确权是基础 活权是关键
    按照会议精神,我省要加快推进确权颁证工作,为深化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创造条件。杨新元表示,确权确的是农村的各类产权,目的是明晰产权、还权赋能,以维护农民的合法权利。确权颁证后,可为产权的流转、抵押、担保等创造条件,从而让农村沉睡的财富和资源变为农民的财产性收入来源。
    目前,我省对于确权颁证工作已经有了明确的时间和内容要求,包括:确保今年确权颁证完成50%以上,到2016年完成90%以上。同时,推广“多权同确”的做法,统筹推进农村其他产权确权颁证,力争年内完成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确权颁证,积极探索开展小型水利设施、农牧业设施等产权确权。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针对集体林权颁证不彻底、面积不准等问题,进一步完善确权颁证,依法规范林权流转秩序。“各地财政需从多方面筹集经费确保确权颁证工作顺利开展,要对工作进度制定时间表,并派专人负责。对于确权中出现的问题,要让农民自主协商,政府不要大包大揽。”杨新元说。
    对于放活土地经营权,加快发展适度规模经营,杨新元表示土地流转必须坚持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在实际工作中,把握好三个问题:一、无论采取哪种方式,都不能动摇农户的土地承包权。二、无论采取哪种方式,都必须更加重视维护农民利益,让农民享受规模经营带来的收益。三、农地不能“非农化”,不能随意改变土地用途。在流转过程中,提倡各地将土地更多的流向当地种养大户、技术能手;或由集体组织将农民愿意流转的土地统一起来,发展集体经营,以达到少部分人种地,大部分人受益的目的。
    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要把握几个重点
因地制宜 走多样化路子
    着力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是我省深化农村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在具体的培育过程中,杨新元表示要把握以下几个重点:各地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需要因地制宜,走多样化的路子。对于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发展,各地都要加以重视,予以支持。各经营主体间也可围绕一个产业链进行联合、合作,促成经营方式的创新,合作中要处理好各方面关系,以达到共同受益。需要注意的是,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同时,不能忽视普通农户,要认真落实强农惠农富农政策,积极解决普通农户生产经营面临的实际困难。
    在建立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方面,要兼有公益性和经营性。要坚持政府引导与市场机制相结合。该政府做的,要做到位。各地可通过政府购买、政府采购等方式推广公益性服务。经营性的服务要搞活,各地要在用地、税收等政策配套上给开展经营性农业社会化服务机构予以支持。“农业社会化服务机构、组织也是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一个类别,各地应当予以重视和培育。”杨新元说。
商业金融机构要服务“三农
农村的存款要用于农村发展
    创新农业经营体系,加快现代农业发展,离不开金融的支持,杨新元表示,在加快农村金融制度创新方面,省委要求各地要强化各类金融机构服务“三农”的职责,完善农村金融网点布局,加强涉农信贷支持力度。“这意味着商业金融机构要更好地服务‘三农’,让农村的存款用于农村发展。”与此同时,各地也要发展新型的农村金融组织,杨新元表示农村金融组织的发展、发育程度,直接关系到农村融资难状况的改善。
    在加快农村金融制度创新方面,我省将着重做好以下几项工作:一是筹划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担保、转让试点,争取今年内出台相关意见。二是继续在9个县开展土地流转收益保证贷款试点,并争取明年在更大范围内推开。三是在8个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农村资金互助试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