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纪委曝光5起“四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件
四川在线消息(四川日报记者 陈碧红)6月26日,成都市纪委曝光5起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件。
1、锦江区牛市口街道原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李勇受贿案。
李勇利用职务便利,为从事工程建设的曾某承接辖区老旧院落环境整治工程提供帮助,多次收受曾某送予的现金,共计人民币4万元。李勇还利用职务便利,同意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周某推荐的公司承揽辖区内工程,两次收受周某给予的现金,共计人民币1.5万元,并收受周某送予的尼康D800相机一部。2015年3月,李勇被锦江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二个月。2015年5月,李勇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
2、龙泉驿区柏合镇二河村党支部书记佘勇公款旅游案。
2013年9月,柏合镇二河村党支部书记佘勇组织村组干部及工作人员、议事代表共计54人前往红原和松潘旅游3天。此次旅游花费村集体资金共计3.1万余元。2014年12月,柏合镇纪委认为佘勇的行为构成违反廉洁自律错误,给予其党内警告处分。
3、彭州市磁峰镇鹿坪社区原党支部书记张仕蓉贪污、违反财经纪律和收受红包礼金敛财案。
2012年5月,张仕蓉伙同他人采用冒名领取的手段贪污特殊党费,从中分得4000元;2012年5月至2014年5月,张仕蓉在担任磁峰镇鹿坪社区主任和党支部书记期间,利用职务之便,以虚造务工人员花名册等手段套取村公资金,并用于开支餐费和送礼;2013年春节和2014年春节,张仕蓉共收受红包礼金1.12万元。2015年3月,张仕蓉被开除党籍。
4、邛崃市固驿镇原党委委员邵清才受贿案。
邛崃市羊安职业培训学校(简称羊安培训学校,下同)负责人徐某为了顺利申领国家就业培训补贴资金,找到时任邛崃市固驿镇人民政府事业管理服务中心主任邵清才帮忙办理就业培训的有关事宜,并许诺培训结束后给予邵清才“感谢费”,邵清才表示同意。2009年至2012年,邵清才安排羊安培训学校在邛崃市固驿镇临山村、军田村、水井村、南京村先后组织了7个培训班共计440人参训。培训结束后,邵清才为羊安培训学校提供了参训人员的务工证明,使该校获得了邛崃市就业服务管理局划拨的培训补贴。事后,邵清才分两次共收受羊安培训学校负责人徐某“感谢费”23000元。2014年11月14日,邛崃市人民法院以受贿罪判处邵清才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2015年3月,邵清才被开除党籍。
5、新津县花桥镇筒车村党委书记毛开春职务侵占案。
2010年,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四川有限公司新津分公司(以下简称“移动公司”)实施移动基站建设项目,经选点确定租用花桥镇筒车村4组集体土地0.2亩修建基站。2010年11月18日,时任花桥镇筒车村村委会主任的毛开春(2013年12月至今,任花桥镇筒车村党委书记)以村委会名义与移动公司项目施工负责人签订《土地租用协议书》,并按照协议约定一次性收取移动公司支付花桥镇筒车村4组集体土地租金6000元。随后,毛开春支付了5060元给花桥镇筒车村4组组长林其彬作为4组集体收入入账,余下的940元被毛开春私自截留予以侵吞。2015年6月,新津县纪委给予毛开春党内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