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首次发布消费者满意度指数报告 

15.03.2016  00:04

        中新网成都3月14日电 (记者刘忠俊)四川省工商局14日首次向社会发布《四川省消费者满意度指数报告》(以下简称《报告》),该报告称四川消费者满意度总指数为77.2,高于中值75.0,城乡居民对消费总体满意度为中性偏好,对市场供求状况、购销及维权环境比较满意。

        四川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会长万鹏龙称,构成总指数的三个一级指标均高于中值,满意度从高到低依次是:商品消费满意度77.5、消费维权满意度77.0、服务消费满意度76.3。

        《报告》称,月收入低于3500元的人群,商品消费满意度指数较高,而服务消费满意度较低;月收入为7001-10000元的,消费满意度总指数、服务消费满意度和消费维权满意度均居各收入组之首;月收入10000元以上的,各分项满意度均落后于其他收入组。

        四川消费者商品消费满意度排前3名的依次是:生活日用品、服装鞋帽、家用电器,满意度指数均为80.0以上;排后3名的依次是:文化娱乐品及首饰、医药及医疗用品、房屋及建材。服务类消费满意度排前3名的依次是:银行服务、餐饮服务、邮递服务,后3名依次是:装修及物业服务、证券服务、中介服务。

        四川消费质量满意度指数值为75.2,略高于中值。消费价格满意度指数值为74.7,低于中值。可见,四川消费者对商品和服务的质量评价基本处于中性,褒贬基本持平,服务消费质量满意度略高于商品。而消费者对市场消费品(含商品及服务)价格均表示不甚满意,其中,服务价格满意度略高于商品价格满意度。

        《报告》还公布了四川各市(州)消费者满意度指数,排前3名的依次是:资阳、成都、绵阳。商品消费满意度指数排前3名的依次是:资阳、绵阳、成都。服务消费满意度指数排前3名的依次是:绵阳、成都、甘孜。消费维权满意度指数排前3名的依次是:资阳、成都、德阳。

        万鹏龙表示,鉴于首次编制四川消费者满意度指数,缺乏历史对比数据,在此只能从2015年消费者结构角度,对不同性别、文化程度和收入组的消费者的满意度作进一步分析。在商品和服务满意度上,四川男性略高于女性消费者0.2个百分点;在维权满意度上,女性高于男性消费者1.3个百分点,说明女性消费者在消费维权上更为满意,这主要是女性消费者维权活动相对男性较多。

        据了解,此次《报告》通过短信回访、电话、现场调查以及网络调查等方式进行,调查人数接近25万人次,数据采集总量接近400万条。(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