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规范“双十一”网商服务 提醒网购者自身权益保护

05.11.2014  11:46

        中新网成都11月4日电 (记者 刘忠俊)4日,四川省工商局对即将来临的“双十一”网购大战敲警钟,并就如何规范“双十一”网购安全、7天无理由退货、物流配送等热点问题与多家知名网商展开交流和探讨。

        据了解,“双十一”是电商销售旺季,四川四川虽然起步较晚,但起点高、发展快。四川工商提供的数据显示,近三年来四川电子商务市场交易额年增长60%以上,比全国平均水平高出30多个百分点。2013年突破了8000亿元,国内居第6位、列中西部首位。

        四川工商局消保处处长夏冰介绍,1至9月份四川共受理网络消费投诉2284件,投诉主要集中在商品质量良莠不齐、不公平合同格式条款、宣传与实物差别大、物流配送、售后服务、欺诈行为屡禁不止、网商评价真真假假、虚虚实实等多个方面。其中,商品质量、不公平合同格式条款、宣传与实物不符投诉最多,占总投诉的82%。其中,商品质量良莠不齐就达1607件。

        “明显误导、虚假宣传、欺诈、相关服务措施不足。”四川工商局副局长杨跃还以自己的网购经历,现场向网商们指出了网购中存在的诸多问题,提醒广大消费者在网购时注意。

        杨跃指出,在热点社会事件促销、节假日促销和自身优惠促销活动期间,平台和平台内经营者均存在明显误导消费者行为。部分经营者还存在“先低价打折吸引消费者关注、后以无库存为由不予销售”、“未如实全面介绍促销活动内容诱导消费者盲目消费”、“非遇不可抗因素单方面变更甚至撤销促销活动方案”等违规促销行为。

        “‘双十一’、‘双十二’等网络促销活动,让广大消费者在享受便捷、优质、低价的网络消费体验同时,也出现了一些损害消费者权益、扰乱市场秩序的问题。”杨跃表示,针对存在的问题,四川各级工商部门已先后查处了违法案件143件,约谈网站240次,责令整改网站166个,删除违法信息345条。

        另外,网购中的“刷信用”、“差评师”等现象和行为将受到处罚。此外,网络经营者不得擅自发送商业信息,不得借助不公平格式合同强制交易,第三方交易平台终止服务应提前公示,电子发票和凭证可作为投诉依据。

        目前,四川各大网商已进入“双十一”备战状态,期间配送服务将较平常翻番。苏宁云商集团公司成都地区客户服务部经理张俊称,“双十一”期间,预计成都区域一天大约有6万至8万的配送量,应该是平时的两倍。据悉,为了缓解配送压力,京东和苏宁在成都均已准备了2000余名快递人员,及时调配保证配送工作。(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