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要求保持住房公积金政策的连续性大力支持“去库存”

30.03.2016  08:01
  去年以来,四川各地相继出台住房公积金新政策,部分市(州)明确了政策执行期限。四川省住建厅29日印发通知,要求各市(州)认真梳理,履行相关法定手续,保持政策的连续性,用足用好住房公积金大力支持房地产市场“去库存”。

  据四川省住建厅住房公积金监管处处长尹久亮介绍,对于住房公积金个贷率低于85%的市(州),四川要求有效释放结余资金,继续挖掘政策潜力,进一步提高住房公积金使用效率;对于个贷率高于85%的市(州),要求保持高位运行,积极开展融资业务,满足日益增长的资金需求,确保不因资金问题影响住房公积金的正常使用。

  据了解,去年四川推出的公积金新政策包括4次降低住房公积金利率、推进异地贷款、提高贷款额度、降低首付比例、延长贷款年限、放宽提取条件等,全年释放公积金997亿余元。住房公积金全年化解了31.7%的商品房库存量。

  下一步,四川将推进住房公积金向城镇稳定就业“新市民”覆盖,支持就(创)业大学生、农民工、个体工商户等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全省住房公积金个贷率保持在80%以上。(记者 陈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