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将支持个体工商户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

30.03.2016  11:13
核心提示:去年以来,四川各地相继出台住房公积金新政策,部分市(州)明确了政策执行期限。

      去年以来,四川各地相继出台住房公积金新政策,部分市(州)明确了政策执行期限。四川省住建厅29日印发通知,要求各市(州)认真梳理,履行相关法定手续,保持政策的连续性,用足用好住房公积金大力支持房地产市场“去库存”。

  去年四川全年释放公积金997亿余元,化解了31.7%的商品房库存量。下一步,四川将推进住房公积金向城镇稳定就业“新市民”覆盖,支持就(创)业大学生、农民工、个体工商户等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全省住房公积金个贷率保持在8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