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整治“散乱污”不是一时“刮风下雨”

10.07.2017  09:52

  我省公布整治“散乱污”十起典型案例,透露明确信号——

  十起典型案例

  成都市郫都区团结镇白马村张道平电镀加工作坊超标排污涉嫌环境污染犯罪案

  成都市双流区彭镇羊坪社区7组18号电镀厂超标排污污染环境案

  绵阳市三台县刘书君(刘书君电镀加工点)违法排放污染物案

  成都市青白江区弥牟强强清真养殖屠宰场私设暗管偷排废水案

  崇州市隆兴镇高塔村刘加怀养殖场私设暗管排放废水案

  眉山市青神县罗波乡宝镜村4组废旧塑料厂(夏建文、夏志强)违法生产排污案件

  彭州市丽春镇代氏塑料加工厂规避监管案

  成都市温江区伍安海负责经营的伍安海豆腐加工作坊利用渗坑违法排放污染物及需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建成即投入生产案

  眉山市东坡区三明编织袋加工厂违法排污案件

  乐山市市中区强平轻质砖厂超标排污案

  本报讯(记者 殷鹏)清理整治“散乱污”,四川力度如何?近日,省环保厅公布了十起整治“散乱污”环境行政处罚典型案例。主动公布这十起案例,透露出明确信号,省环保厅相关负责人表示:我省整治“散乱污”、严打各类环境违法行为并不是一时的“刮风下雨”,力度将有增无减。

  省环境监察执法总队相关负责人介绍,“散乱污”企业具有分布散、工艺差、污染重、隐蔽深、易反弹等特点,主要分布在城乡结合部、行政区域边界等环境复杂区域和偏远山区、农村地区等监管盲区。记者梳理发现,这十起典型案例也大多发生在农村或城乡结合部,案件涉及电镀作坊超标排污、养殖场违法排污、塑料加工厂环境违法等多种类型,其中违规电镀作坊和畜禽养殖违法排污案件占据半数,为“重灾区”。

  “针对这种状况,应该对各辖区范围内的‘散乱污’企业进行‘地毯式’调查摸底,全面彻底地摸清这些污染企业的具体分布情况,确保在整治过程做到有的放矢。加强多部门联动、共同整治‘散乱污’,避免‘散乱污’企业打游击,杜绝其死灰复燃。”这名负责人表示。

  “对此类企业,我省将进行持续的严厉打击。”省环保厅相关负责人介绍,自启动“散乱污”企业清理整治工作以来,全省已印发关于开展“散乱污”企业大气污染防治专项整治的通知,凡“不符合产业政策的”企业,坚决按照“两断三清”(即断水、断电、清除原料、清除产品、清除设备)标准依法予以取缔。对不符合当地产业布局规划的“散乱”企业,明确整治要求,限期搬迁、整合等。严厉查处涉气涉水超标排污企业环境违法行为。凡是出水不能实现稳定达标排放的,一律实施限产、停产整治,对超标排放的一律依法予以查处;对无排水去向的企业,一律实施停产关闭,做到环境监管不留死角、监察执法不留盲区。同时,大力提倡推广新技术,促进环境质量持续好转。

  我省各地环境保护部门也积极以“零容忍”的高压态势,依法取缔环境污染严重、群众反映强烈的“散乱污”企业。据介绍,成都已淘汰关闭“小散乱污”企业7600余家;川南、川东北地区全面开展小锅炉、小作坊、小企业专项整治,坚决遏制无组织偷排漏排等违法行为。目前,乐山正对全市9个“散乱污”行业领域突出环境问题开展为期3个月的大排查、大整治;宜宾市已取缔“十五小”企业共计1396家、土制小作坊468户;眉山、绵阳等地也已查处多起“散乱污”环境违法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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