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年底前出台“大气联防”制度 成都、自贡、南充为中心辐射全省重点区域
四川在线消息 (四川日报记者 刘宇男)11月4日,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关于建立成都市及周边地区、川东北地区、川南地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以上三片区将分别制定大气污染防治联防联控工作规则,共同研究决定片区内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重大事项,统筹协调具体工作。三大片区的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今年底将出台实施,并长期推进。
通知要求,在成都市及周边地区,以成都市政府为召集人单位,德阳、绵阳、遂宁、乐山、眉山、资阳市政府为成员单位,开展成都市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工作。在川南地区,以自贡市政府为召集人单位,泸州、内江、宜宾市政府为成员单位,开展川南地区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工作。在川东北地区,以南充市政府为召集人单位,广元、广安、达州、巴中市政府为成员单位,开展川东北地区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工作。
据省环保厅副厅长杨雪鸿介绍,三大片区建立大气污染防治联席会议制度后,还将共同协调开展对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监督管理,组织推动开展环评会商、联合执法、信息共享、预警应急等工作。
联席会议制度还明确了联席会议办公室和职能。如成都及周边地区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成都市环保局,环保局长任办公室主任,环保局分管大气污染防治的副局长兼任办公室常务副主任,德阳、绵阳、遂宁、乐山、眉山、资阳市环保局分管大气污染防治的副局长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等。办公室负责协调地区大气污染防治的日常工作,推动落实联席会议议定的各项事项。
联席会议制度建立后,三大片区今年内要组织召开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联席会议,召集人单位的成都、自贡、南充市政府要分别于今年12月20日前将建立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落实情况及相关文件资料报送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