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国企将分为功能性、竞争性两种类型

13.05.2014  18:33

  四川在线消息 (四川在线记者 冷宏伟)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近日印发了《关于深化国资国企改革促进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为我省国资国企改革在实现主要目标、加快企业重组、实施分类管理常态化、推进产权结构多元化、促进治理结构规范化以及推行选人用人市场化等方面拟定了“路线图”。

  80%国有资本将集中在公共服务等重点行业

  《意见》指出,力争到2020年,我省实现国有资本布局不断优化,现代企业制度不断完善,产权多元化取得新突破,国有资产监管体制进一步健全等目标。届时,80%的国有资本将集中在公共服务、战略性新兴产业等重点行业和关键领域。培育一批具有较强自主创新能力、拥有知名品牌的国内一流企业和国际化公司。

  在加快企业重组方面,《意见》提出,支持产业相近、行业相关、主业相同的国有企业通过合并、划转、并购等多种方式进行重组,重点推进交通运输、能源水利、医药化工 、建筑地产、商业、旅游等领域的企业重组,减少数量,提高质量,培育一批品牌优、效益好、行业领先的大企业大集团。

  在实施分类管理常态化方面,《意见》要求,合理界定不同国有企业功能,根据我省企业实际,将国有企业原则上分为功能性、竞争性两种类型。功能性国有企业是指主要承担政府战略任务、重大专项任务或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的企业,以实现社会效益为主要目标,兼顾经济效益。

  3年时间完成全省国企公司制改造

  在推进产权结构多元化方面,《意见》要求,用3年时间全面完成全省国有企业的公司制改造,大力推进股份制改革,二、三级国有企业原则上都实行股权多元化。

  同时,根据不同国有企业功能,确定合适的国有股权比例。对少数关系国家安全和提供公共产品、公共服务等涉及重要民生的企业,国有资本保持独资或绝对控股;对涉及重大基础设施、重要矿产资源的企业及战略性新兴产业中的重要骨干企业,国有资本可以保持相对控股;其他国有股权可以根据市场竞争和发展情况,按照市场规则 有序进退、合理流动。

  竞争性企业实行外大于内的董事会结构

  在促进治理结构规范化方面,《意见》提出,规范董事会的制度建设和运行机制,按照公司法和企业章程的规定落实董事会在重大决策、薪酬考核、选人用人等方面的职权。 除总经理外,其他经理层成员一般不进入董事会。竞争性企业实行外大于内的董事会结构,董事长和总经理原则上分设,党委书记一般由董事长兼任。功能性企业原则上董事长为法定代表人,经法定程 序可兼任总经理,党委书记可单设。积极推行财务总监外派制度,探索实行首席财务官制度。

  在推行选人用人市场化方面,《意见》提出,建立国有企业职业经理人制度,加大市场化选聘力度,更好发挥企业家作用。竞争性国有企业对新选任企业经理层人员(包括总经理在内)原则上都实行市场化选聘;功能性国有企业应逐步提高企业经理层人员的市场化选聘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