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出台最严“坝坝宴”监管办法:一次性就餐100人以上需备案

03.07.2014  10:36

        四川在线消息(四川在线记者 毛逸) 今(2)日,记者从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了解到,为加强农村自办群体性宴席(以下称农村自办宴席)食品安全管理,预防和控制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食品安全法》、《传染病防治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四川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发布了《四川省农村自办群体性宴席食品安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本《办法》自2014年8月10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8月10日起施行 有效期5年

        举办者、承办者是农村自办宴席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

        该《办法》适用于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举办、承办农村自办宴席活动,以及从事农村自办宴席食品安全管理活动。

        《办法》中提到的农村自办宴席,指农村家庭、其他组织或团体自办的、非营利性的各种群体性聚餐活动。农村自办宴席分为举办者自己加工制作食品、应举办者要求由专业加工服务者上门加工制作食品等形式。而所称的专业加工服务者,则是指应举办者要求上门提供宴席加工服务活动的队伍或个人,如“坝坝宴一条龙”、“家宴服务队”、乡村厨师等。

        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农村自办宴席食品安全管理。负责建立农村自办宴席信息收集、报告、备案工作机制;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知识宣传和农村自办宴席现场食品安全技术指导;负责对农村自办宴席专业加工服务者进行备案,登记造册;及时报告和协助处置农村自办宴席食品安全突发事件。

        举办者、承办者(专业加工服务者)是农村自办宴席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对其举办或者承办的农村自办宴席食品安全负责,各自承担农村自办宴席食物中毒和食源性传染病事件的相关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