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信托“加码”公益信托 探路扶贫济危新模式

30.03.2015  11:56

今年两会期间,公益信托再次成为信托业内关注的焦点话题。实际上,作为监管层鼓励信托公司探索的方向之一,同时也是公益慈善事业迫切需要的金融品种,公益信托已日渐受到越来越多信托公司,甚至社会各界的关注。

中国信托业发展报告(2013~2014)》显示,截至2013年年底,信托公司开展公益信托以及类公益信托项目39个,总金额129.17亿元,仅相当于全国信托资产的约1%。

不过随着监管层的引导,越来越多的信托公司开始尝试设立投资于教育、医疗、环境保护等方向的公益类信托项目,成功转型的四川信托早在2013年就“探路”公益信托。据四川信托相关人士透露,“公益信托计划运行良好,公司目前正与某慈善机构筹备四川信托慈善基金计划,希望之后能发展成为金融慈善的一个标本。

探路公益金融

2013年4月20日,四川省芦山县地震后,中国信托业协会倡议发起设立中国信托业公益慈善信托,四川信托作为牵头受托人,深度参与了该公益信托产品的研发管理以及与监管部门协调的工作,以捐赠人身份与四川省慈善总会签署了《定向捐赠协议》,将信托财产捐赠给四川省慈善总会,并在四川省慈善总会成立了“中国信托业公益慈善基金”。

2013年12月初,四川信托有限公司向四川省银监局发起送审了《中国信托业·公益慈善-定向捐赠信托计划》项目,根据中国信托业协会、四川省慈善总会与四川信托签订的《定向捐赠协议书》显示,四川信托已于2013年12月27日将定向捐赠款汇入四川省慈善总会,“中国信托业·公益慈善-定向捐赠信托计划”成立。

该信托计划由中国信托业协会发起,各捐款信托公司以及自然人、法人或依法成立的其他组织作为委托人,四川信托有限公司等八家信托公司作为共同受托人设公益慈善信托。本信托计划为可分期开放式公益慈善定向捐赠信托,不以营利为目的,首期规模不低于1000万元,每期规模及期限不定。

另据笔者了解,四川信托代表受托人、中国信托业协会作为倡议人与四川省慈善总会签订定向捐赠协议,运用第一期捐赠资金的具体公益项目由受托人或四川省慈善总会和中国信托业协会通过受托人提出备选意见,由受托人大会确定。

四川信托相关负责人告诉笔者,“本方案以四川芦山地震救灾捐赠款项为初始信托资金,设立长期存续的公益性资金信托,建立信托行业的公益性信托平台,充分发挥信托制度在公益活动中的作用。从捐赠方面来看,慈善总会可将捐赠款投入到配合政府有关部门在紧急救援、扶贫济困、安老助孤、医疗救助、助学支教等方面,实实在在将善款投入到需要帮助的角落,为推动我国公益事业的进一步发展做出了一定的贡献。

信托业内人士指出,信托公司本身除了具有破产隔离优势外,还在投资运作、资金募集等方面有很大的制度优势,将这些制度优势转变为公益信托产品优势,就能够克服基金会制度现存的一些问题,是公益信托与基金会互相补充、互相促进,共同促进公益事业的发展。

在此信托计划成立后的2014年8月22日,中国信托业协会、四川信托有限公司与四川慈善总会共同协商决定,从“中国信托业公益慈善基金”中定向捐助300万元,用于联合实施“千人助学计划”公益项目,并将其作为第十届“放飞梦想,托起四川希望的明天”——2014四川慈善·福彩帮困助学活动的子项目,定向资助1000名高中新生,为这些贫困学子扫除求学路上的荆棘。

2014年9月29日,四川信托再次走进地震受灾最为严重的四川雅安芦山中学,开展“读万卷书、绘锦绣未来——金融知识进校园”活动,并向学生捐赠金融理财漫画、金融基础知识读本及课外读物逾千本。

此后2014年冬季,四川信托发起暖冬行动,向西藏自治区日喀定日县及阿里地区的贫困儿童、孤寡老人等捐赠逾10万元的学习用品及御寒衣物,让这些需要帮助的藏民朋友能过上一个温暖的冬天。据悉,四川信托已发起新一季2015青春助力援藏计划,将于4月再次走进西藏开展助学扶贫活动。

四川信托相关负责人告诉笔者,“作为社会扶贫济危的新模式,开展公益信托业务旨在通过发挥信托制度的专业优势,也有利于提高公司以及信托行业的社会公信力。

法规护航公益信托

公开信息显示,四川信托有限公司经中国银监会批准、四川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于2010年11月28日正式成立,注册资本25亿元人民币,现有员工700余人,以西部金融中心——成都为大本营,服务遍及西部、华北、华东、华南等片区,积极开辟周边省份、城市的信托业务,经营触角延伸至全国各地。

公司先后获得“诚信托·行业新秀奖”“成长优势奖”“年度最佳财富管理品牌”“年度最佳信托公司”“年度卓越竞争力综合服务信托公司”“中国最具成长性信托公司”“年度最具竞争力信托公司”等殊荣。

除了四川信托之外,万向信托去年年中开始推介的“万向信托-中国自然保护公益信托”也已于去年12月25日成立,募集34.72万元。

去年8月份国元信托发行了安徽第一只公益信托“国元爱心慈善公益信托”,该信托产品去年第四季度信托事务报告显示,信托计划募集的全部资金34.5万元已用于金寨县希望工程位于斑竹园镇沙堰希望小学的援建项目。

实际上,公益信托的发展不仅仅是信托公司转型的需求,更顺应公益事业转型的方向。去年11月,国务院下发了《关于促进慈善事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明确“倡导金融机构根据慈善事业的特点和需求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积极探索金融资本支持慈善事业发展的政策渠道”。

虽然如此,但是目前公益信托要想大力发展仍然存在:管理机构不明、财产登记缺失、税收优惠政策不明等问题。其中最为重要的掣肘就是,因“承担监管职责的公益事业管理机构”定位不明导致的公益信托设立审批难,在相关信托计划中也有所突破,如国元信托上述信托计划争取到了安徽省民政厅作为公益事业管理机构。万向信托的“中国自然保护公益信托”在信托合同中虽未明示公益事业管理机构身份,但却明确了该信托计划有公益事业管理机构参与。

上述四川信托人士告诉笔者,“政府和社会对公益信托这种新慈善模式认知和需求的逐步增加,是促使公益信托计划能够获得地方政府部门支持并成立的重要因素。

实际上这一问题也引起了诸多业内大佬的关注,全国政协委员、招商银行前行长马蔚华在今年两会上一份开展慈善信托试点的提案中指出公益信托制度目前缺乏操作性,主要体现在:一是公益事业管理机构不明确,监管成本与风险过高;第二则是信托财产登记制度缺失,非资金公益信托受限。

对于解决这一问题的方法,马蔚华认为:第一,加快推进多层级法规政策相结合的制度体系建设;第二,重点解决慈善信托实践中面临的迫切问题,如建议明确深圳市慈善信托的管理机构为市民政局;第三,论证在前海登记设立专业慈善信托公司的可行性;第四,建立统一的信托财产登记制度。

值得欣喜的是,今年全国人大财经委员会同意了中国银监会启动修订《信托法》的建议。中国银监会在建议中认为,《信托法》配套的信托登记、信托税收和公益信托等制度缺位,营业信托规则和《信托法》司法解释也相对滞后,制约了信托财产独立性和安全性的功能发挥,因此希望尽快启动《信托法》修订工作。

上述四川信托公司人士告诉笔者,“无论是《信托法》修改还是信托财产登记制度的落实,需要协调的利益众多,仍有很长的路要走,但公益信托的发展得到了业内和监管层的广泛期待,不仅体现在相关配套法规正在落实,更因公益信托未来的慈善公益事业中巨大的发展潜力,同时也是信托公司提升行业形象、获取社会公信力的巨大机遇。公益信托会在未来信托公司业务体系中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我们正在与某慈善机构筹备四川信托慈善基金计划,希望之后能发展成为金融慈善的一个标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