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事业单位招聘优先聘用军嫂

01.04.2014  10:10

  昨(3月31)日,记者从四川省政府网站获悉,省政府、省军区同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军区政治部《四川省军人随军家属就业安置办法实施细则》,今日起施行。《实施细则》指出,随军家属在随军前是在编在岗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的,由拟安置地人民政府按照属地管理、专业对口、就地就近原则,将拟安置人员信息发至相关接收单位,接收单位在编制职数范围内结合本单位和随军家属实际情况,依据《公务员法》及配套规定明确人员后,按规定报组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办理相关手续。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随军家属。 记者 胡佳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