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驻村扶贫干部小心被召回?
今年以来,云南、贵州、四川等地针对部分驻村扶贫干部作用发挥不够充分,实施了驻村干部召回制度,引发社会关注。中国经济网记者根据今年媒体的一些报道,对这一“召”之“招”,作一次梳理分析。
“选派扶贫工作队是加强基层扶贫工作的有效组织措施,要做到每个贫困村都有驻村工作队、每个贫困户都有帮扶责任人。”自习近平总书记去年6月18日在贵州召开部分省区市党委主要负责同志座谈会,讲了这句话以来,百万干部纷纷驻村帮扶,全国12.8万个贫困村仅派驻“第一书记”就有40多万。
这些城里下来的干部是怎么干的?老百姓接纳他们吗?他们给贫困角落带来了什么?
干部感触:驻村经历将会影响一生
“走村不漏户、户户见干部”。广大驻村干部深入村组庭院、田埂地头,“百姓龙门阵”、“夜访群众”、“院坝会”……向基层群众传递着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声音。
大多数驻村工作队走村入户访民意,调研开会定思路,会同村“两委”班子定规划,引导群众围绕市场调结构,培育和发展优势特色产业,指导村民开发当地资源,壮大集体经济实力。
做事也不是那么容易,不同部门的“第一书记”拥有不同的“后盾”。往往来自“强势部门”的第一书记更容易拉来项目,而“弱势部门”的第一书记们往往采取“广撒网”“拼运气”的方式申报扶贫项目,捞住哪个是哪个。
“很有可能村里最想解决的是人饮工程,批下来的却不是这个。有时候村里获得了某个产业项目支持,但公路交通却跟不上来。”湖南湘西州花垣县雅西镇朝岗村第一书记石昊东说。
“经过这几个月的学习锻炼,比我在学校十多年学到的东西还多,我一定好好珍惜这次难得的学习机会,不断提升自己!”谈到驻村工作,织金县刚参加工作不久的余飞感受颇深。
湖南省泸溪县一位“80后”“第一书记”章伟(化名)说:“感觉村里扶贫事项、纠纷调解,主要还是靠村支书,作为‘第一书记’只是协助村支书做一些和上级部门‘接天线’的协调、跑腿工作。”
这是很多年轻“第一书记”进村后要过的第一关:作为一个“都市来客”怎么尽快和当地村民打成一片。杨波和武晓岗的事例就是很好的示范,没有别的办法,就是靠脚走出来,靠耐心磨出来,靠做事做出来。
贴近泥土,才闻得到泥土的芬芳。驻村干部走进农村,与农民吃在一起、住在一起、干在一起,在实践中长了见识,聚了民气,长了才气,壮了底气,实现了思想认识和工作能力的“双丰收”。
许多驻村干部深有感触地说:驻村这段宝贵的经历将会影响一生。
多省出招,数千驻村干部被召回
习近平总书记说:“工作队和驻村干部要一心扑在扶贫开发工作上,有效发挥作用。”
但十指有长短,还是有少数驻村干部没能做到“一心”和“有效”。
云南省贫困县数为全国最多,今年全省派驻驻村扶贫工作队员近4万人,覆盖了全省4277个贫困村。但在实际工作中,有的驻村帮扶干部搞“走读式”“挂名式”帮扶,有的驻村干部“只转转、不用心”、“只谈谈,不落实”。对此,云南实施召回制度,截至目前已有1117名驻村扶贫工作队员被召回。
四川省出台《调整不适宜脱贫攻坚工作的领导干部实施细则》,截至今年5月,四川省召回和调整的第一书记达1416人,占全省选派到村11501名第一书记的12.3。早在去年11月,达州市就已率先实施干部召回制度,宣布召回、调整履职不力的贫困村“第一书记”241名,并增派18名县处级以上干部到一线督战。
湖北黄石市对不履职尽责但也够不上党纪政纪处分的“问题干部”,实行召回管理,先后对19名县级干部、37名科级干部实行召回,并开展为期一周的集中教育训导。在湖北黄冈市红安县,因工作中存在不足和问题,4个单位的“一把手”、3个单位副职和5个单位的党员干部共12人被召回。在湖北巴东县,因在精准扶贫工作中不作为8名干部被问责。
黑龙江省今年已调整不胜任现职、脱贫攻坚不力的村党组织书记43人。
“五不”现象干部容易被召回
“五不”现象是什么?驻村帮扶“不想不愿”、开展工作“不严不实”、驻村职责“不明不白”、后盾单位“不闻不问”、在政治待遇上产生“不上不下”思想。
贵州大方县某乡党委书记在一次上级部门实地调研中,他对乡里的农业情况不熟悉,介绍不清晰,特别是对于农业生产传统概念“开秧门”“关秧门”的提问全然不懂,被组织部门召回。
云南威信县某扶贫工作队队员在驻村帮扶初期,经常在原单位和驻村工作点两头跑,搞“走读式”帮扶,没有认真完成脱贫攻坚工作,为此,威信县对其实施召回,进行诫勉谈话。
今年6月,湖北巴东县对精准扶贫项目建设、易地搬迁和工作队驻村工作情况进行专项督查时发现,该县水利水产局局长胡才芳既安排水政执法大队副大队长江永康担任水布垭镇大面山村驻村 “第一书记”,又安排江永康担任局机关后勤、水资源费征收等具体工作,没有落实精准扶贫文件规定的“第一书记原则上不承担派出单位工作”的要求,县纪委决定对县水利水产局局长胡才芳进行诫勉谈话。此外,江永康在2016年4月驻村工作4天,5月驻村工作9天,没有达到“每月驻村工作不少于15天”的规定,县纪委决定对其进行工作约谈。
制度“紧箍咒”规范驻村干部行为
针对驻村干部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现象,一些地方相继出台政策,规范干部召回原则、召回情形及召回处理措施。
青海省委组织部今年1月出台《第一书记和扶贫(驻村)工作队干部管理办法》,规定对扶贫干部中工作不尽责、办事不公、延误工作或造成重大工作失误等七种情形进行召回通报。
湖南省在《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的实施意见中提出,要强化驻村帮扶工作队和驻村干部的跟踪管理,建立驻村帮扶工作队督查、考核、激励、问责机制。对不作为、群众意见大的,采取约谈、召回、问责等方式进行处理。
四川省出台的《调整不适宜脱贫攻坚工作的领导干部实施细则》规定,对决策部署不坚决,履行脱贫攻坚职责不主动,工作中造成不良影响等十种情形的干部进行召回调整。细则中立下十条铁规明确“下”的标准、“下”的程序和“上”的导向。
云南省对驻村干部的“紧箍咒”念得紧,云南省委强调:绝不允许驻村扶贫队员滥竽充数,绝不允许挂名式帮扶,不称职者一律召回且不得评优、不得提拔。绝不允许重点培养的后备干部在急难险重的脱贫攻坚任务中后退 。对不落实省委、政府决策部署,不按要求派出合格的扶贫工作队、不关心扶贫工作一线干部的相关部门领导,予以通报批评,并限期整改。
千锤铸重器,百炼成精钢。脱贫攻坚已经发起总攻,要如期实现脱贫目标,各级各部门下派的扶贫干部必须真正把脱贫使命放在心上、职责扛在肩上、任务抓在手上,放下架子走村串户,卷起裤腿到田间地头,吃得下农家饭,住得惯农家屋,受得了农村苦,在磨炼中砥砺作风、务实为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