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流流动摊贩“持牌”上岗:一年12分 没扣完都可摆摊

11.05.2014  14:04

    流动摊贩“持牌”上岗,只要“摆摊证”上12分没有被扣完,双流县的流动摊贩就能合法在规定场所营业。昨日,成都商报记者从双流县获悉,该县在城市管理中引入汽车驾照管理模式,规范“限时便民规范经营点”商家的经营行为,促进精细化城市管理。

    在双流棠湖东路、南昌路等人口密度大的街区,流动商贩挑着果蔬沿街叫卖的现象十分普遍。一方面,群众有这方面的生活需求,但另一方面,流动商贩因流动占道、影响市容环境秩序又成为城管整治的对象。为此,双流县城管局近日邀请50余名流动商贩代表,面对面与大家共同商议解决办法。在深入调研后,当地决定采取一种新的城市管理办法——在规定的地方、设置限时的规范摊点,引导经营户入驻。

    为规范进入“限时便民规范经营点”的商家行为,双流县同步试点“积分制”管理办法:规范经营点每户摊主满分为12分,经营户一旦有违反市容管理条例的行为,就对应项目扣减相应分数,一次扣分的分值,依据违规行为的严重程度,分为3分、6分、12分、直接取缔经营资格四种。每年年底,不管分数多少一律清零,如还未到一个年度就被扣完12分,则责令或强制给予退出处理。

    “这下有制度可循,大家都会更加珍惜来之不易的经营权,规范自家的经营行为。”一位长期在棠湖公园“打游击”的流动摊贩称。

    另据双流县城管局有关负责人介绍,目前,双流正按照准入条件的相关要求,本着公开、公平、透明的原则,优先引导双流户籍失业人员、残疾人等入点经营。接下来,该县还将根据试点情况,对制度进行优化完善并适度扩面推广,进一步探索完善大城市细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