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工商约谈15家电商:“双十一”要依法合规经营

04.11.2014  19:05

11月4日,省工商局召开四川省网商座谈会,约谈四川文轩在线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成都京东世纪贸易有限公司、成都天地网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四川苏宁云商销售有限公司、四川邮政速递物流公司等15家电商企业,要求在即将到来的“双十一”网络购物节要依法合规经营,充分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省工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杨跃参会并讲话。四川文轩在线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成都京东世纪贸易有限公司、成都天地网信息有限公司3家企业进行了交流发言。四川省网商协会发起单位——成都九正科技实业有限公司宣读了《四川网商依法经营 诚实守信倡议书》。

四川省工商局杨跃副局长介绍,四川省电子商务产业起步较晚,但起点高、发展快。近三年电子商务市场交易额年均增长60%以上,比全国平均水平高出30多个百分点。2013年突破8000亿元,居全国第六位、中西部首位。多年来,四川网商秉承依法经营、诚实守信的原则,为四川省经济高速发展做出了积极的贡献。“6·18”、“双十一”、“双十二”等促销活动对于活跃网络购物消费、通过竞争促进电子商务市场的繁荣以及让广大消费者享受更加便捷、优质、低价的网络消费体验等方面都起到了促进作用。但与之相伴的,网络交易活动中部分经营者存在“先低价打折吸引消费者关注、后以无库存为由不予销售”等违规促销行为;销售商品时虚构“全场一折起”、“低至五折”等欺骗性价格,或使用“全网价格最低”、“销量第一”等绝对化语言进行广告宣传;以促销、打折等名义借机销售“三无”产品、过期产品;相关服务应对措施不足等等问题。这些问题使得消费者的消费体验大打折扣。

会上,杨跃副局长结合新《消法》、《网络交易管理办法》,详细介绍消费者网购权益保护的七大措施。他强调,工商部门要加强对发布虚假销售信息行为、实施不正当竞争行为、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等行为的监管。网络经营者要强化市场主体责任意识,认真对照检查,正视自身存在问题,对存在的问题不推脱、不掩饰,真抓实干地解决问题,使各种促销活动真正成为消费者受益的购物狂欢节。依法经营、恪守诚信是基础,作为省内大型网商,要把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放在首要位置,营造自身良好声誉,在网络经营中争当诚信模范。

省局消保处处长夏冰通报了我省网络销消费投诉情况,为参会网商解读了新《消法》的相关规定。据了解,今年1-9月,我省工商系统共受理消费者网络购物投诉2284件,同比增长38%。主要涉及商品质量、不公平格式条款、虚假宣传等问题。其中,商品质量类投诉1267件,占投诉总量55%;不公平格式条款和“全网价格最低”、“销量第一”等虚假或引人误解广告类投诉共597件,占投诉总量26%。夏冰强调,网络经营者要进一步规范经营行为,确保《消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得到落实,完善企业维护消费者权益的工作机制和应对措施,在即将到来的“双十一”、“双十二”以及新年促销活动中,要确保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得到尊重和维护。

省商务厅、省通信管理局、省工商局相关处室及成都市工商局信网处负责人出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