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红十字会:要求全省各级红十字会及时公开鲁甸地震灾区的款物捐赠

06.08.2014  17:14

        四川在线消息(记者 张锐)6日,记者了解到,四川省红十字会要求全省各级红十字会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开接收捐赠款物的情况。

        今日,省红十字会发出紧急通知,要求各级红十字会做好相应募捐和接受捐赠工作,积极开通现场、邮局、银行、互联网、手机等捐赠渠道,方便捐赠人捐赠。为确保捐赠款物公开透明、管理规范,省红十字会强调,各级红十字会严格按照《捐赠物资管理办法》和《捐赠资金管理办法》规定,在资金物资接收、登记、调拨、运输、分发、反馈、公示等各个环节严格执行工作纪律,主动接受当地纪委(监察)和财政、审计等部门的专项检查和跟踪审计。要本着“谁接受、谁反馈”的原则,及时向社会公告接受捐赠的收支情况,加强自我监督。

        省红十字会已于鲁甸地震当天,在门户网站上公布了邮局汇款、银行汇款和直接捐赠的具体方式,逐笔公示捐赠信息并及时更新,接受社会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