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计委重申保障艾滋病感染儿童就学就医等权利

21.12.2014  02:03

  新京报快讯(记者 张婷)针对近日媒体报道四川省西充艾滋病感染男童遭同村200人联名驱离一事,国家卫生计生委今日在其官方网站发布回应,表示已责成四川省卫计委了解核实有关情况,并会同有关部门,协调地方政府妥善做好这名艾滋病感染儿童的医疗救治、生活救助和入学教育等工作。

  卫计委表示,据地方政府报告,报道中男童2012年底确诊感染艾滋病,并进行了定期身体检查和免费抗艾滋病病毒治疗。从2013年开始,该儿童每月获得艾滋病儿童基本生活费678元,每年获得2000元的救助资金。目前,当地政府正在组织落实该儿童的入学、宣传教育及与村民沟通等工作。

  卫计委强调,我国历来高度重视包括儿童在内的所有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的权益保护。2006年,国务院颁布《艾滋病防治条例》,明确规定任何单位不得歧视艾滋病病毒感染者、艾滋病病人及其家属,艾滋病病毒感染者、艾滋病病人及其家属享有的婚姻、就业、就医、入学等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实施了“四免一关怀”救治救助政策,卫计委、教育、民政、财政等部门先后印发《关于加强孤儿救助工作的意见》、《关于发放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基本生活费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预防艾滋病防治艾滋病工作的通知》、《关于加强对生活困难的艾滋病患者、患者家属和患者遗孤救助工作的通知》、《关于加强艾滋病患者和病毒感染者医疗服务工作的通知》和《关于进一步推进艾滋病防治工作的通知》等文件,对受艾滋病影响儿童就学、就医、生活救助等方面作出了明确规定,保障其合法权益。

  国家卫计委还在该回应中表示,近日将联合有关部门印发通知,重申保障受艾滋病影响儿童就学、就医及生活救助等基本权利的要求,并要求各地对政策执行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国务院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将于近期组织抽查,确保各项政策切实落实。

(原标题:国家卫计委重申保障艾滋病感染儿童就学就医等权利)

编辑:SN117

文章关键词: 卫计委 艾滋病 我要反馈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