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四川“两个跨越”注入强大动力活力——《中共四川省委关于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深化改革的决定》诞生记

25.02.2014  14:34

本报记者
      2014年的春天,四川全面深化改革新征程开启。
      2月9日至10日,省委十届四次全会在成都召开,全会审议通过《中共四川省委关于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深化改革的决定》。
      承前启后,继往开来。作为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在四川的具体化,省委《决定》吹响了改革号角,为四川在新形势下全面深化改革提供了总的依据和行动指南。
  一个导向十分鲜明:不把改革当目标 只为问题寻出路
      22个调研组、100多天调研论证,耳朵贴近土地,打捞最真实的声音
      省委高度重视我省改革发展各项工作。早在2013年10月11日,省委书记王东明就主持召开省委经济工作会议和省委十届四次全会筹备工作专题会议,着手部署我省新一轮深化改革有关工作。随后,由多个部门抽调骨干组成的全会文件起草组正式成立。
      当时,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尚未召开,中央关于新一轮全面深化改革的系统部署还未做出。四川深化改革改什么?怎么改?改革的动力在哪里?对于一些关键问题,很多人“吃不准”。
      没有调查研究就没有发言权。筹备工作专题会议上,王东明强调,改革是动力不是目的,不能为改革而改革。当前我们的一项紧迫任务,是要深入摸清四川各行各业改革发展现状,总结已有经验、查找问题症结、研究具体可操作的改革举措,形成符合四川实际、具有四川特色的初步改革意见。待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召开以后,再对照中央精神和具体部署,进一步修改完善,真正通过改革破解制约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出问题,为推进四川“两个跨越”注入强大动力活力。
      这次会议上,20个重大改革专题调研组正式成立,内容涉及统筹城乡改革,创新科技体制和财税、金融、投融资体制改革,国有企业改革、对外开放及完善市场体系等。一月后,调研组“扩军”,新增人大、政协两个专题,达到22个组,每个专题调研组分别由一位省领导牵头,省委对改革调研的重视可见一斑。
      政声乡野闻。三个多月时间里,从长江之滨到大巴山麓,从成都平原到安宁河谷,调研组成员“一竿子插到底”,直接与基层干部和广大群众面对面交谈,倾听民声、搜集民意。“当前,改革面临的最大障碍是什么?”“群众最盼望解决的困难是什么?”在调研过程中,各调研组始终坚持问题导向,从老百姓最关切、最期待的地方入手,不问成绩,先说问题,搜集到了大量详实具体的第一手资料,最大限度集中了人民群众智慧,凝聚起全省上下深化改革的思想共识。
      奔着问题去,带着答案归。历时100多天深入扎实的系统调研,为我省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全面深化改革提供了科学的决策依据,也使最终出台的全会文件和《决定》深深根植于四川发展实际,具有了坚实的民意基础和较强的现实针对性。
  一种理念贯穿始终:大胆解放思想 回应人民期待
      21次反复修改,1800多条意见,精心打磨,绘就深化改革的路线图、时间表
      2月10日中午,王东明召集省委十届四次全会各小组负责人,最后一次听取修改意见。
      在这之前,全国已有近20个省、市、自治区先后出台相应决定。四川版《决定》自2013年10月启动,到2014年2月出台,拉长的时间跨度,在某种程度上也决定了这份文件的内涵和厚度。
      冬去春回,120多个昼夜。全会文件特别是《决定》的起草工作,是在省委常委会的直接领导下进行的。省委一开始就强调,必须吃透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同时眼睛向下,注重对实际问题的研究,不生搬硬套,不急于求成。省委常委会多次召开会议研究我省重点领域改革工作,前后三次专题审议全会有关文件,提出上百处明确具体的修改意见。省委书记王东明多次利用夜晚时间和节假日主持全会文件的撰写和修改,与起草组同志反复研究讨论全会文件特别是《决定》的提纲框架及写作重点,先后四次对有关文件的谋篇布局和内容摆布作出重大调整,对《决定》中涉及的改革政策和具体举措把关定向,在春节期间还与起草组同志一道对《决定》进行反复修改完善,给予了文件起草工作坚强有力的领导。
      “黄沙百战穿金甲,不破楼兰终不还”。120多个日夜,起草组的同志深感重任在肩,不敢有丝毫懈怠。他们放弃了几乎所有节假日,超常努力、倾情付出,“5+2”、“白+黑”地坚守在工作岗位上,领会中央精神、查阅各种资料、研究改革举措、斟酌字句表述。对一项改革措施反复琢磨推敲,对一处语言文字数十次地调整修改。类似场面,在全会文件起草过程中并不鲜见。因为大家都深深知道,他们正在起草的这份文件,将对四川经济社会发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产生持久深远的影响。
      纵观我国的改革发展历程,改革的每一步前进与深化,都与解放思想紧密相连。要出台指导四川全面深化改革的好文件,必须将解放思想贯穿始终,积极回应人民期待。
      ——解放思想,务必敞开言路。2013年12月5日,在学习了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全文,同时充分吸收22个专题调研成果的基础上,起草组形成《决定》初稿。同月底,在征求并吸纳了47个省级部门意见后,《决定》(讨论稿)正式出台。
      王东明、魏宏、柯尊平等省领导多次深入基层倾听意见,并通过召开专题会议等形式,广泛征求省委委员、候补委员,党内老同志,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省决策咨询委员会以及专家学者、部分市县领导的意见建议。春节期间,王东明和有关省领导分别主持召开5个座谈会,听取基层代表对农业农村改革、教育文化体制改革、金融和对外开放、国企改革和科技体制改革、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等工作的意见建议。王东明一再强调:“研究改革举措,不能闭门做决定,必须敞开胸怀听意见。对各个方面提出的意见建议,要逐条研究分析,充分吸收采纳,真正回应群众关切和社会期盼。”
      征求意见的过程中,“粗”与“细”两种观点对立。一种观点认为,《决定》应该“粗线条”,具体工作措施应当依靠基层探索、给基层改革留下空间;一种观点认为,《决定》应该更细致,更具操作性。《决定》最终版本兼收并蓄、粗细结合,既强调完善顶层设计,指明改革的原则方向,又注重细化各项改革的具体措施和时间进度,增强操作性指导性。
      ——解放思想,不能墨守成规。《决定》创造性地按照近期推开、先行试点、深入研究后再做推开三个层次,分别明确具体的改革事项和时序。尤其在农村改革、国企改革、城市综合改革和统筹城乡等四川“传统强项”上,《决定》更是亮点纷呈——
      调整优化所有制改革,深化国有企业改革,被置于重要位置,明确提出:推动国有资本加快从一般性竞争领域退出,引导国有资本重点投向公共服务、重点行业、关键领域等,破除各种形式的行政垄断。优化国有资产监管体系,加快国有资产监管的地方性立法进程,推进国有经营性资产集中统一监管。
      推进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方面,明确提出:推进产权流转交易体系建设,建立县(市、区)土地承包经营权等产权流转平台,在有条件的中心城市搭建区域中心交易平台,联网运行、网上交易。发展农村产权评估、抵押担保等中介服务。
      提升城镇化质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方面,明确提出:深化城乡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推动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城乡统筹,将进城落户农民纳入城镇住房和社会保障体系。建立财政转移支付同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挂钩机制。完善农民工住房保障制度,多途径解决农民工住房问题……
      ——解放思想,必须务求实效。为突出《决定》的实效,起草组一开始就坚持“三不写”:单纯讲发展的内容不写,一般性的措施不写,重复性的内容不写。
      要干货,求实效。《决定》在内容上减少了叙述性、描述性的语言,把重点放在写明“改什么”、“怎么改”上;在结构上,放弃了“穿靴戴帽”的部分,简明扼要,直奔主题;在文字上,减少“大力”、“加快”、“进一步”等虚词数量,“建立”、“推进”、“调整”等实打实的文字处处可见。纵览《决定》全文,处处讲改革,句句是改革,字里行间洋溢着全面深化改革、破除掣肘障碍、推进科学发展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一大愿景照亮未来:聚焦“两个跨越”激发动力活力
      坚持从四川发展阶段和省情实际出发,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改革和党的建设制度改革
      2013年5月,省委十届三次全会确立了实施“三大发展战略”、推进四川“两个跨越”的战略部署。
      省委十届四次全会《决定》开宗明义,指出“实现‘两个跨越’的奋斗目标,根本出路在于全面深化改革。”
      两次全会,完成了一脉相承的呼应:前者确立目标、明晰任务,后者勾画路径、提供动力。
      坚持从四川发展阶段和省情实际出发,咬定青山不放松,一张蓝图绘到底。《决定》在起草过程中就锁定靶向——
      坚持“中央精神”与“四川省情”有机结合,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紧密联系四川省情特征,使深化改革的各项决策部署符合中央要求,紧贴四川实际。
      坚持“继承”与“创新”有机结合,全面落实省委十届三次全会确定的发展思路和主要任务,通过深化改革进一步完善工作举措、增强发展动力。
      坚持“重点突破”与“整体推进”有机结合,以经济体制改革为重点,牵引和带动政治、文化、社会、生态和党的建设等领域改革的整体推进。
      实施多点多极支撑发展战略,形成首位一马当先、梯次竞相跨越的生动局面,离不开新兴增长极的“抱团崛起”。《决定》提出,要创新区域联动发展机制,建立区域利益共享机制,推进区域基础设施一体化、产业分工协作、公共服务对接共享。
      针对我省中小城镇发展水平低,规模小、承载能力不强的实际,《决定》在“推进扩权强县和扩权强镇改革”中,提出“进一步放权、让利、搞活,能放到县的管理权限全部下放到县。”
      要素驱动为主向创新驱动为主过渡,更大程度释放创新驱动发展活力。于是,“完善创新驱动发展体制机制”在《决定》中升位,从二级标题上升为一级标题进行充分阐释和明确。
      对于四川这样的内陆省份而言,开放也是改革。《决定》在“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部分加重着墨力度:完善吸引投资的体制机制、促进开放合作发展、推进开放载体建设等具体工作,条分缕析,一一道来。
      四川文化资源丰富,文化产业发展前景广阔。《决定》明确提出,要构建现代文化市场体系,其中,“实施省级文化集团产业倍增计划,支持文化企业兼并重组,提高文化产业规模化、集约化、专业化水平”、“降低社会资本进入门槛,支持非公有制文化企业和小微文化企业发展”等提法,被许多专家学者解读为“充满了勇气和担当”。
      社会事业改革创新,是群众最关注、最直观体现公平正义程度的改革领域。《决定》中深化社会体制改革的举措,覆盖了从孩子到老人的几乎所有人群,囊括教育、社保、医疗、养老、就业、住房、社会组织培育等诸多方面。
      我省生态功能区面积占到总面积的六成以上,五年内又连续遭受两次大地震冲击,环境保护和生态修复的任务十分繁重。《决定》开辟专门章节,为建立健全生态文明制度体系把关定调。
      深化党的建设制度改革,既是全面深化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四川改革事业顺利推进的重要保证。《决定》明确,要加强和改善对全面深化改革的领导,充分发挥党的领导核心作用。“探索面向全社会广纳贤才的机制办法,打破体制壁垒、扫除身份障碍,畅通企事业单位和社会优秀人才进入党政领导岗位和公务员队伍渠道”等新举措,让人充满期待。
      “必须高举改革开放旗帜,以更大决心冲破思想观念束缚,以更大勇气打破利益固化藩篱,以更大智慧攻克工作中的难题”,省委十届四次全会全面深化改革的声声号角,在巴蜀大地豪迈吹响!
      一个以广泛民意为基础的《决定》,一个解放思想与务求实效相统一的《决定》,一个紧扣发展目标、努力方向明确的《决定》,必将最大限度凝聚起全省上下全面深化改革的思想共识,汇聚起推进四川“两个跨越”的奋进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