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山超市销售过期食品

05.03.2014  16:09

 

执法人员在北山超市检查

标签显示该物品3月1日就已过期

    本网讯 (记者 陈杨   唐霞 孙波  )    逛超市是生活中一件再平常不过的事情,可是您是否注意到,所购买的商品可能存在过期、生产厂家标识不全等问题,这该怎么办呢?昨日,有巴城市民拨打晚报新闻热线5011111反映,在北山超市购物遭遇过期食品。

    记者调查后发现,市民反映的情况确实存在。接到记者反馈后,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赶到现场进行查处,对该超市9种乱贴标签、包装信息不规范的食品责令整改,对22件(袋)凭证不全的食品当场查封。      市民反映:超市买到疑似过期食品     巴城市民王先生反映,3月4日,他在北山超市购买了羊肉卷,回家食用后临时起意查看包装袋时才发现:标签上标明该羊肉卷的保质期为3月2日至3月3日,这意味着他购买的羊肉卷已经过期。王先生表示,他和家人食用后虽然身体没有感到明显不适,但还是十分担忧。     由于购物小票遗失,王先生没有直接找超市讨说法,他希望本报提醒市民,在超市购物时注意查看保质期,以免买到过期食品。      记者调查:超市部分食品标签显示已过期     接到王先生反映后,晚报记者来到北山超市现场查证。在冷冻食品区,记者发现了王先生购买的羊肉卷,其外包装上分装日期标注为3月2日,保质期到3月3日,从包装标识上看确实已经过期。     晚报记者又来到该超市杂粮区,看到分袋包装黑大豆的标签上包装日期标注为2月25日,保质日期至2月26日,而现在已经3月4日了,黑大豆还摆在明显的位置售卖。一位正在选购的市民表示,平时压根没有注意这些标签上标注的保质期。      现场执法:9种22件(袋)问题食品被查处     记者立即把相关情况反馈给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该局副局长李志先带领稽查大队执法人员随即来到北山超市,对该超市可能存在的过期食品、问题食品进行检查。     经过约半小时的检查,执法人员在该超市共发现袋装黑豆、袋装红豆、袋装玉米面、冰冻羊肉卷、五香豆丁、桂林米粉、包装金针菇、松柳、白玉菇等共9种食品包装标注显示,食品已过保质期。此外,速冻柜里虾饺、牛肉丸、虾肉丸、带鱼等产品没有生产日期、保质期字样。     对于暂时拿不出进货凭证及相关证件的18件带鱼、2件毛肚以及销毁不彻底的2袋冷冻商品,执法人员给予临时查封。在超市冷藏库,执法人员又发现了问题:超市存在仓库使用不当、冷冻半成品和食品随意交叉堆放、挤压,并且有的包装袋已坏损,商品暴露在外,可能存在交叉感染的情况。执法人员当即要求该超市立刻停止使用冷冻库,待清理修复之后,按照相关规定使用仓库。     李志先表示,对于查封的商品将采样化验,在检验完成和证件审核完毕之后,再予以处理。      超市解释:是超市把生产日期贴错了     北山超市负责人苏容解释,按照常理,红豆可以存放一年半载,但包装时却贴错了。“这些东西质量都是好的,只是超市把生产日期贴错了。”苏容说,“这是我们管理不严格才出现这些问题,我们立马换包装。”     执法人员当场表示,超市随意乱贴标签的行为有误导消费者之嫌,将立即予以查封化验,超市方面也应该立刻整改。     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建议:消费者购买商品时首先要看清商品有无包装,对于没有包装的分包商品,最好向商家询问进货渠道,可要求出示供货商供货资质证书。对于有包装的商品,则要辨别生产厂家、生产日期、保质期、QS标志等,确保商品安全可靠。如果因售货方在保质期方面的标识错误,消费者有权依法提出索赔,还可以拨打12331食品药品监督电话,进行举报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