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加快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

17.06.2014  11:46

  近年来,随着宜宾市经济社会的发展,农村劳动力逐渐向二、三产业转移,外出务工、经商、办企业等离土离乡,或离土不离乡的农民不断增多,土地已不再是部分农民维持生活来源的唯一保障,加之各级各部门的宣传引导和扶持,因此,宜宾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步伐加快,推动了土地适度规模经营和农业产业化经营,促进了传统农业逐步向现代农业转变的步伐。

  (一)制定产业规划,突出规划引领。市政府在2012年下半年针对宜宾市现代农业发展的新情况新要求,组织部署市级农业各部门编制现代农业及优势特色产业发展规划,用以指导发展。如市农业局在系统分析研究全市农业自然资源和产业优势的基础上,制定了《宜宾市现代农业发展实施方案(2013-2015年)》,配套制定了《宜宾市千斤粮万元钱粮经复合现代农业产业基地建设实施方案(2013-2015年)》等八个保障性方案,分年度、分区域、分产业提出了实施的详细规划,为促进农村土地规模流转发展现代农业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二)加强宣传引导,引进和推动工商企业和龙头企业积极稳妥进行土地规模流转。近几年来,宜宾市围绕优势特色农业产业发展和基地建设,大力开展招商引资,积极引进市外工商企业和农业龙头企业,同时采取切实措施和扶持政策引导本地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工商企业,规模流转农村土地从事粮油、蔬菜、水果、养殖、旅游观光农业等开发,取得了明显成效。

  (三)出台政策文件,加强鼓励扶持。为了贯彻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规范促进农村土地流转的政策文件精神,市政府安排市农业局会同相关部门对全市农村土流转情况进行调查、分析总结流转的经验和存在的问题,并提出规范管理的措施。2009年市上下发了《宜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意见》(宜府办函〔2009〕296 号),各区县先后分别出台了引导健康流转和加强流转管理的意见,以积极推动土地流转和加强对土地流转的管理。翠屏区、宜宾县、兴文县等还制定出台了对规模流转的财政资金扶持鼓励政策。

  (四)加强合同管理,促进规范流转。抓流转合同文本的规范。市区县近几年重点抓了省农业厅2010年印发的分类土地流转合同统一格式样本的推行运用,同时积极开展流转合同的鉴证工作。区县农业部门乡镇农业服务中心主动介入,向业主和农民宣传法律规定,宣传合同规范和合同鉴证的重要性,促使他们认识到这是防止和减少流转纠纷的发生,维护双方的利益有力保障。全市流转合同的规范率和鉴证率逐步提高。

  (五)积极探索创新,加强服务与指导。一是加快土地流转平台建设。宜宾县、长宁县、兴文县建立了县级流转服务中心,乡镇流转服务站;翠屏区建立了乡镇流转服务机构。为供需双方初步搭建起了流转平台,为流转各方提供信息、评估、咨询、变更登记等各项服务。二是建立工作流程规范流转程序,逐步建立并推行“制订规划→发布信息→寻找受让方→确定地块→协商条件→签定协议→交接土地→协调服务”的土地流转工作流程。三是加强土地承包和流转纠纷仲裁。10个区县依法设立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负责农村土地承包和土地流转纠纷的仲裁。宜宾县、南溪区、江安县、兴文县四个区县获得了农业部仲裁体系建设资金扶持。(宜宾市农业局陈继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