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出台《关于加强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大力培养高素质产业大军的意见》

27.07.2017  14:01

            我省企业高技能人才到职业院校、职业培训机构担任专兼职教师并取得合法报酬,将获政府支持。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出台的《关于加强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大力培养高素质产业大军的意见》(下称《意见》),将通过三个途径丰富技能人才培养平台。

  “2020年全省技能人才总量将增加到1000万。”省人社厅相关负责人介绍,为丰富技能人才培养平台,我省将大力发展职业院校、壮大职业培训机构、健全校企合作平台。

  针对我省职业院校特别是技工院校规模持续减小的实际,我省将对接全省产业布局和技能人才需求,调整优化职业院校布局结构,稳步发展中高等职业学校,加快发展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壮大职业院校规模。针对民办职业培训机构获得支持有限的实际,《意见》明确,民办职业培训机构的培训等级可突破高级工,达到技师、高级技师等级,对办学质量高的,各地财政以安排项目方式给予扶持,进一步调动其培养技能人才的积极性。

  《意见》鼓励行业、企业、社会组织、个人,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方向及市场需求举办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建立从初级工、中级工、高级工到技师、高级技师的职业技能培训体系。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在师资力量培养、就业信息服务、政府购买成果等方面,依法享受与公办职业培训机构同等的政策支持。

  当前,职业教育培训机构师资普遍缺乏企业实践经验。针对这一实际,《意见》在健全校企合作方面,支持企业高技能人才到职业院校、职业培训机构担任专兼职教师并取得合法报酬,以弥补院校和培训机构的实际操作指导能力偏弱的缺陷。此外,还将推进教育链和产业链深度融合,引导职业院校与行业、企业共建技能人才培养和技术研发平台,推广“校中厂”“厂中校”等联合办学模式,强化师资力量、场地设备、工艺创新等方面的合作。

  进一步健全校企合作保障机制。企业接受实习生的合理支出,按规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有条件的地区,可对职业院校全日制学生顶岗实习给予一定补贴,鼓励重点企业、职业院校、社会组织共建职业教育集团,探索发展股份制、混合所有制职业院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