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宣讲组到攀宣讲《四川省农村扶贫开发条例》

03.06.2015  03:55

      6月1日,省宣讲组走进我市盐边县格萨拉彝族乡,以“依法扶贫”为主题,为当地200余名贫困户代表宣讲了《四川省农村扶贫开发条例》,着重阐释了该《条例》产生的背景、重点内容和重大意义等。

  据了解,《四川省农村扶贫开发条例》于6月1日正式施行,这是全省首部针对农村扶贫开发的地方性法规。《四川省农村扶贫开发条例》共9章61条,分别为总则、扶贫开发对象、扶贫开发措施、社会扶贫、项目管理、资金管理、监督检查、法律责任和附则。该《条例》实现了扶贫工作有法可依,明确了财政投入长效增长机制、扶贫开发工作资金投入保障机制等。同时,强化了扶贫开发工作措施和督查考核,将有力提升全省扶贫开发工作质量和水平。

  “今天的宣讲,让到场的贫困户代表对《条例》有了全面的了解,让我们更加坚定了脱贫致富的信心。我们要将《条例》精神传达给其他贫困户,大家一起共同努力,早日脱贫致富。”盐边县格萨拉彝族乡上村村党支部书记罗广体说。

  (记者  陈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