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扶贫”让扶贫工作迈上新征程

03.06.2015  11:44

      6月1日,《四川省农村扶贫开发条例》正式实施。为让老百姓了解条例内容和相关政策,便于今后工作开展,省扶贫移民局联合广元市扶贫移民部门来到剑阁县汉阳镇陡嘴村,为当地村民宣讲条例、发放资料、答疑解惑。
      宣讲活动上,省市县扶贫移民局以“依法扶贫”为主题,重点向贫困群众宣传条例的立法背景、意义、主要内容和亮点,并向大家介绍了条例的贯彻落实情况,扩大条例的知晓面。
      截至目前,广元市共有贫困村795个,贫困人口33.5万人,在全省各市州中贫困人口多、贫困程度深,扶贫开发工作任务艰巨,难度大。《四川省农村扶贫开发条例》的实施,为全市各地的扶贫开发工作提供了方向和制度保障。
      (记者 欧阳亚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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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川省农村扶贫开发条例》于2015年4月1日由省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共分9章61条,从总则、扶贫开发对象、扶贫开发措施、社会扶贫、项目管理、资金管理、监督检查、法律责任、附则等多方面对我省今后扶贫开发工作的方法和方向进行了规定。作为我省扶贫开发工作的第一次立法,该条例的颁布实施标志着我省扶贫开发工作正式步入了法治化和规范化的轨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