祝春秀副厅长在全省农资打假暨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视频会议上 的讲话

11.03.2015  12:40

 

祝春秀副厅长在全省农资打假暨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视频会议上的讲话

同志们:

羊年元宵节刚过,省农资打假工作联席会议8个成员单位在这里联合召开视频会议,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全国农资打假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动员各地、各部门迅速行动起来,深入开展农资打假和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保障春季田管和春耕备耕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农民合法权益,为农业稳粮增收、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驾护航。

刚才,成都、绵阳、达州、自贡4个市作了典型发言,成都市众鑫农用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作了守法经营、诚信服务的倡议。省公安厅治安管理总队食药处副处长陈诚、省工商局副局长杨跃、省质监局副局长周传军分别作了重要讲话,对本系统今年农资打假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我们要认真贯彻落实。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2014年农资打假和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成效显著

2014年,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省农资打假工作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认真履职尽责,指导各地深入开展农资打假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全省农业部门 把农资打假和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作为重要工作,组织开展了农资打假春季行动、夏季百日行动、秋冬季行动;开展了农药及农药使用、“瘦肉精”、生鲜乳违禁物质、兽用抗菌药、畜禽屠宰、水产品违法添加禁用物质、种子等专项整治;组织了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和宣传周采风等活动,长年保持农资打假高压态势,严厉打击了制售假劣农资的违法行为。2014年,全省共出动农业执法人员28.7万人次,快速检测农药残留、“瘦肉精”、三聚氰胺、黄曲霉毒素、氯霉素、孔雀石绿259.2万批次,检查各类生产经营企业16.7万个次,整顿农资市场2.64万个次,查处案件2624起,查获假劣农资397吨,货值800余万元,为农民挽回经济损失2700万元以上。全年未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得到魏宏省长的充分肯定。

全省工商部门 组织开展“红盾护农”行动,对制售假冒伪劣农资坑农害农的违法行为依法查处,并及时对不合格农资商品进行了公示,有效维护了农资市场安全秩序。2014年,全省工商系统共查处农资案件1161件,案值1550.82万元,检查农资经营户76924个次,整顿农资市场5580个次,取缔无照经营165户,受理投诉96件。

全省质监部门 组织开展了“进千村,入千户,抽千样”活动,深入田间地头,免费为农民群众提供检测服务。共深入乡村954个,入户2048家,发放宣传资料8.7万份,受理农民举报16件,免费检测农资样品536个,抽样合格率为96.8%,查获假冒伪劣化肥105.4吨,减少农民生产损失20.8万元。2014年,各级质监部门以化肥、农机、农药、农膜为重点产品,重点打击化肥产品的有效含量不足、掺杂掺假、以次充好等违法行为,查办农资案件33件,查获假冒伪劣农资货值45.4万元。

全省公安部门 结合“打四黑除四害”专项行动深入推进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共配合相关职能部门巡查重点场所622次,出动警力2300余人次,侦破各类假劣农资案件85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57人。

全省供销系统 大力发展连锁经营和配送,有效杜绝了假冒伪劣农资进入供销社流通网络体系。规范建成庄稼医院10850个,服务网络辐射了90%的乡镇和40%的村,指导农户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合理高效的施肥用药,杜绝了假冒伪劣农资商品进入农业生产过程。

全省法院系统 充分发挥刑事审判职能,深入开展农资打假专项审判活动,严格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制售假劣农资源头犯罪从严惩处,通过审判一批案件,发布典型案例,有效震慑不法分子,为维护农民权益、为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健康发展提供司法保障。

全省检察院系统 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依法批捕、起诉了一批生产、销售伪劣农药、兽药、化肥、种子犯罪案件,并依托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联合公安、工商、农业等部门共同打击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农资违法犯罪,确保违法必查、有罪必究。

全省经信部门 严格执行国家相关产业政策,继续推进合成氨、磷铵等行业产业准入及淘汰落后产能工作。根据国家农药管理的有关规定,组织专家对30家农药制剂生产企业生产资质进行了延续核准的现场考核,并会同省质监局对部分农药生产企业产品质量进行抽检。

在各地、各部门的共同努力下,我省农资市场秩序进一步好转,农资产品质量逐步提高,农民群众满意度进一步上升。在此,我代表省农业厅,向全省各级法院、检察院、公安以及经信、工商、质监、供销等部门,长期以来对农业工作,以及农业部门牵头开展的农资打假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给予的大力支持和配合,表示衷心感谢!

二、认清形势,明确2015年农资打假和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重点

我省连续多年开展农资打假和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力度持续加大,违法犯罪行为得到有效遏制,农资市场不断净化,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稳定向好。但也要清醒地看到,农资制假售假行为尚未彻底根除,农产品质量安全隐患仍然存在。 从农资品种看, 种子套牌侵权、“未审先推”;农药中非法添加隐性成分;肥料有效成分不足;饲料生产企业原料把关不严,饲料产品营养指标和卫生指标不合格;少数兽药企业擅自改变处方,不按标准生产,甚至违规添加违禁药物。 从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和监测结果看, 私屠滥宰、售卖病死畜禽行为尚未杜绝;生鲜乳中β-内酰胺酶检出和菌落总数超标等问题依然存在;禽蛋中氟喹诺酮类药物超标;水产品中孔雀石绿等禁用药物仍有检出。 从农资销售和消费情况看, 农资市场秩序不规范,农资生产经营单位小散乱问题依然存在;农资经营行业诚信意识普遍淡薄,坑农害农行为时有发生;各类农资违法犯罪方式更加隐蔽多样,利用“电话推销”“电子商务”“物流配送”等新型销售方式售假,给传统市场监管带来挑战;广大农民朋友识假辩假能力还比较弱。各地、各部门对当前农资打假和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面临的形势要有清醒的认识,牢牢把握农资监管和专项整治的各个关键环节,采取最严格的监管和最严厉的处罚,坚持“标本兼治、打防结合、属地管理”的原则,确保农民用上放心农资,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重点要突出抓好以下四项工作:

(一)突出抓好农资打假

一是突出重点品种。 要以种子种苗、农药、兽药、肥料、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等农资产品和农机具产品为重点,严厉查处生产经营假劣农资、非法添加隐性成分、有效成分不足、无证生产、套用冒用等违法行为。要制定种子、农药、兽药、肥料、饲料等农资产品市场抽检计划,不断扩大抽检范围和数量,根据检测结果,实行检打联动。

二是突出重点区域。 要加强对农资经营门店的日常巡查,整顿规范农资批发市场、专业市场、集散地、运销大户和乡村流动商贩,加强对农作物种子生产区,区域交界处,农资案件多发区,“三品一标”生产基地,现代农业、现代畜牧业产业基地,菜、果、茶、畜禽等规模种植、养殖区的农资监管,大力清缴禁用农业投入品,推行高毒农药定点经营、实名购买制度,强化兽药GMP、GSP后续监管。

三是突出重点时节。 农资产品购销、使用季节性较强,春耕、秋播期间是农资销售旺季,也是假劣农资多发期。各级农业部门在强化日常监管的同时,要重点抓好春季、秋冬季农资打假专项整治行动,以及国庆、元旦、春节等重点时节农药等农业投入品监管。我厅将在近期组织省级新闻媒体,深入部分县(市)开展放心农资下乡进村采风活动。3月中下旬,各市(州)、县(市、区)农业(农牧)局(委)要集中组织开展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咨询和展销等活动。

(二)突出抓好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

2015年,重点开展农药及农药使用、“瘦肉精”、生鲜乳违禁物质、兽用抗菌药经营使用、生猪屠宰、水产品禁用药物和有毒有害物质、农资打假等7大专项整治,努力消除行业“潜规则”生存空间。

—— 农药及农药使用专项整治, 重点打击违规生产经营禁用农药、非法添加隐性成分、违法使用禁用农药、超范围使用限用农药等行为。组织开展农药执法检查活动,检查各地农药执法情况和农药经销单位经营情况。

—— 瘦肉精”专项整治, 重点打击饲料生产、养殖饲喂、收购贩运环节添加“瘦肉精”的行为。分别在4月份和9月份,组织开展上半年和下半年“瘦肉精”拉网监测行动。

—— 生鲜乳违禁物质专项整治, 重点打击无证收购运输生鲜乳和非法添加有毒有害物质等行为。组织开展生鲜乳违禁物质专项整治交叉检查。

—— 兽用抗菌药经营使用专项整治, 重点打击兽药非法添加隐性成分、未按规定销售和使用兽用处方药、超剂量超范围使用抗菌药、不执行休药期等行为。

—— 生猪屠宰专项整治, 继续抓好生猪定点屠宰场清理整顿,重点打击私屠滥宰、注水或注入其他物质、违法销售和屠宰病死猪的行为。

—— 水产品禁用药物和有毒有害物质专项整治, 重点打击养殖及育苗过程中使用孔雀石绿、硝基呋喃类代谢物、氯霉素等禁用药物和不执行休药期的行为。

—— 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 集中在春耕备耕、“三夏”、秋冬种等高峰期,严厉打击制售种子、农药、肥料、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水产苗种、农机具等假冒伪劣农资的违法违规行为。

(三)突出抓好案件查处

一是狠抓执法办案。 各地农业部门要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执法纳入农业综合执法范围,切实加大行政执法力度。对于巡查检查、监督抽查、群众举报等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重拳出击、露头就打,要深挖假劣农资制售源头,不查到水落石出决不放过。对于制假售假涉及面广、数额巨大、危害严重、影响恶劣的大要案及社会关注的重点案件,要采取挂牌督办、联合办案等形式,加大案件查办力度。

二是进一步加强行刑衔接。 健全农资打假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依法及时向司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增强监管和打击合力。坚决杜绝有案不移、有案难移、以罚代刑等现象,严惩重处违法犯罪分子。要查办一批大要案,端掉一批黑窝点,严惩一批违法犯罪分子。今年年底或明年年初要公布2015年我省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大案要案,震慑违法犯罪分子。

三是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和能力提升。 各级农业部门要把农资打假和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摆到突出的位置,切实加强领导,充实执法力量,积极创造条件保障农资打假和专项整治工作经费,不断改善农业执法条件和手段,加强农业执法人员培训,建立完善各项机制制度,规范执法行为,确保执法更加到位。

(四)突出抓好制度建设

一是加快推进信用体系建设。 综合利用监督抽查、执法检查、投诉举报、群众调查等信息,全面开展农资经营企业诚信评价,建立并完善信息披露、守信激励、失信惩戒、信用监督等信用体系运行机制。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公益组织、新闻媒体的作用,构建行政监管、行业自律、社会监督、公众参与的农资社会治理体系,营造诚信守法的良好社会氛围。

二是积极推进案件信息公开。 按照省农业厅《关于认真贯彻农业部<农业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办法>的通知》(川农业函[2014]187号)要求,市、县农业部门要指定专门机构负责案件信息公开工作,按照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权限和内容,在本级政府门户网站公开一般程序案件信息。

三是不断创新监管手段。 加强农资监管信息平台建设,实现农资产品信息可查询、流向可追踪、质量可控制,责任可追究,充分利用现代化的监管手段,切实提升监管效能。同时要借助各大网络销售平台数据量大的特点,深入挖掘分析,使其成为农资打假的好帮手。

四是大力开展社会化服务。 要推动现代农资经营服务体系健康发展,鼓励农资连锁经营、农资合作社、企业直销直供等新兴模式,支持“放心农资店”建设,拓宽农资销售主渠道。要利用社会化资源,加强对农民群众、家庭农场、种养大户、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新型农业主体的服务指导,引导其理性购买、科学使用农资。

三、切实抓好农资打假和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各项保障措施落实

各级农业部门要深化对农资打假和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重要性、紧迫性的认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统筹监管力量,健全工作机制,强化能力建设,扎实推进各项目标任务落实。

一要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省会议精神。 各级农业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2015年全国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电视电话会议和农业部2015年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方案,以及本次视频会议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及时制定今年农资打假和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目标、任务和措施,迅速掀起春季农资打假高潮,保障春耕备耕顺利进行,确保七项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有序、有力推进。

二要严格落实监管责任。 各级农业部门要把农资打假和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建立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部门共同抓的工作格局,明确职责分工,确保工作任务、措施、责任落到实处。要进一步强化属地监管责任,层层落实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对不履职、不作为、乱作为等行为,要严厉追究相关工作人员的责任。

三要完善监管机制。 各级农业部门要在当地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做好牵头工作,充分发挥农资打假牵头协调机构的作用,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相关部门密切配合,相互协作,充分发挥整体联动优势,形成打假工作合力。建立完善案件通报、协查、督办和联合检查、大案联合查处的制度机制,促进农资打假工作上下联动、横向互动。

四要强化宣传培训。 要充分发挥舆论宣传的导向和监督作用,利用电视、广播、网络报刊等多种媒体,通过科技下乡、科技赶场、放心农资下乡进村、阳光培训、大小春培训等活动形式,向广大农民普及正确选择农资、科学使用农资的知识和农资识假辨假常识,提高维护自身合法权力的能力。同时,要加强对农资生产经营者的培训,不断提高他们的法律和农资、农技知识,增强信诚意识,自觉抵制生产销售假劣农资。

同志们,深入开展农资打假和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责任重大、任务艰巨。我们一定要履职尽责,扎实工作,为保障今年全省农业增产、农民增收、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提高、农村和谐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