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环境连片整治 今年166万人将受益
第二批整治项目预算总投资6.2亿元,基本解决示范区污水、垃圾和非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问题
●第二批整治示范区域包括“415”重点示范区和典型污染治理带动示范区
●项目纳入2014年全省民生工程,省政府将与有关市(州)、县签订目标责任书
●对项目示范县将实施奖优罚劣,相关部门示范进展和资金使用等情况进行考核通报
(记者 刘宇男 )2月26日,省环保厅向本报独家发布《四川省第二批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实施方案》。根据该方案,今年我省将实施第二批农村环境连片整治项目,基本解决示范区的农村生活污水、生活垃圾和非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问题,保障村民饮水安全。第二批项目涉及70个县(市、区)、141个建制镇、696个行政村,166万人将直接受益。
记者从省环保厅获悉,去年我省实施了第一批农村环境连片整治项目,解决了一批突出的农村环境问题。今年将实施第二批项目,预算总投资6.2亿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3亿元,省级财政安排0.5250亿元,市、县(区)配套2.68亿元。第二批项目的示范区域,包括“四县一湖五河”重点示范区(以下简称“415”重点示范区)和典型污染治理带动示范区。
根据该方案,在丹棱县、温江区、郫县、都江堰市、双溪水库、思蒙河、濑溪河、西充河、郪江(大英段)、南河(新津段)等“415”重点示范区,项目实施主要包括村庄生活污水处理系统建设、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收运系统建设、乡镇饮用水水源地保护以及非规模化养殖污染治理和综合利用设施建设。“415”重点示范区内预算总投资4.1亿元,着力攻克重点区域农村环境问题,构建农村环保体系,直接受益人口108万人。
典型污染治理带动示范区,将在岷江、沱江、嘉陵江及长江流域农村环境问题突出的区域中,以及自贡、南充、达州等三峡库区影响区域中,结合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县、省委省政府新农村建设示范片、国家生态乡镇提标升级区域等选取,开展以村庄污水、垃圾处理为主的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典型污染治理带动示范区预算总投资2.1亿元,直接受益人口58万人。
据介绍,第二批农村环境连片整治项目将纳入2014年全省民生工程,省政府将与有关市(州)、县签订目标责任书。示范项目所需资金,由中央农村环保专项资金、省级资金和地方各级资金共同构成。“415”重点示范区地方政府,按照不低于1(中央和省):1(地方)的配套比例投入资金,其中“温江-郫县-都江堰”片区地方政府,应按照不低于1(中央和省):2(地方)的配套比例投入资金。其他区域地方政府,按照不低于1(中央):0.175(省):0.325(地方)的配套比例投入资金。
省政府将对示范县实施奖优罚劣。省级环保、财政、农业、建设、水利、国土、移民等部门,将对示范进展和成效、资金使用、设施运行、群众满意程度等进行考核,并予以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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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批农村环境连片整治项目总体目标
●到2014年底,“415”重点示范区饮用水卫生合格率≥90%,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率≥80%,生活垃圾定点存放清运率100%,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70%,禽畜粪便得到有效处理且综合利用率≥80%。
●到2014年底,示范项目所在地全面达到省级生态乡(镇)和生态村标准,农村环保基础设施配套,农村环保管理体制初步建立,农村环境监督能力大幅提高。示范区域实现人居环境良好、山清水秀的生态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