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江市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成效显著

04.01.2018  20:12

  一、基本情况

  近年来,内江市按照“定领导、定责任、定奖惩”的原则,加快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龙头企业发展迅速。许多农户在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龙头企业的带动下实现了发家致富,越来越多的农户从“小生产”走向“大市场”,部分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成功创建了自己的品牌、赢得了一定的市场,有16个农民合作社获得了国家级示范社称号,58个合作社获得了省级示范社称号,37个家庭农场获得了省级示范场称号。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发展模式和效果成为了我市现代农业发展中的亮点和突破点。截至目前,全市工商注册农民合作社2352个、家庭农场1252个,农业龙头企业289家。

  二、具体措施

  (一)加强政府组织领导。各级党委、政府必须严格按照“乡村振兴战略”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部署安排,牢固树立扶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就是扶持农业和农民的观念,尤其是基层政府要落实到位,实行责任制。要制定落实扶持政策的具体措施和办法,做到学习宣传到位、贯彻落实到位、政策扶持到位,确保扶持政策“普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立和完善考核机制,发挥考核的指挥棒作用。

  (二)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建立完善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服务体系、配套政策和市场机制,规范流转程序和行为,实现土地集体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引导鼓励农村土地经营权在公开市场上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农业园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流转,发展适度规模经营。鼓励有资金、懂技术、善经营、会管理的种养大户、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农业龙头企业等投资农业,推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

  (三)规范经营主体管理。一是农业部门要认真做好新型经营主体的指导工作,不要随意干预经营主体的正当权益。引导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依照章程加强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发挥成员积极性,共同办好合作社和家庭农场。二是认真指导经营主体量身制定符合自身实际的章程和内部管理制度,以制度促管理,以制度促规范,严格执行相关财务会计制度,落实财会人员,健全会计账簿,做实成员账户,健全盈余分配制度。

  (四)培育区域特色产业。坚持因地制宜,着力抓好基地建设和品牌创建等工作,深入实施特色产业的培育。以“甜城味”区域共用品牌为统领,重点发展内江黑猪、资中县血橙、威远县无花果、市中区优质柑橘、东兴区果叶桑、隆昌市稻田综合种养等特色产业,逐步形成在全省有特色、有影响的全产业链集中发展区,鼓励农业规模经营者向二三产业延伸,促进二三产业融合互动,走产出高效、产品安全、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发展道路。

  三、存在问题

  内江市作为一个劳务输出大市,大量农村劳动力进城打工经商,务农人群呈现老龄化、兼业化、低学历化,农村土地流转趋势逐渐增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正向着适度规模化、集约化经营和专业化生产发展,农村土地流转由分散、零星经营的“小生产”向集中连片、适度规模的“大生产”方向转变,大大增加了农业生产的产出效益。虽然我市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有了很大的发展,但也必须清醒地看到,与发达地区相比,与农业农村经济发展新形势和新要求相比,我市农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参与程度还够不高,数量多、优者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整体经济实力、可持续发展能力和带动能力还够不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还不够平衡,很多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思路不够清晰,管理不够规范,财务不健全,品牌意识较弱,带动农民增收致富的能力不足,与广大农民的期盼还有一定差距。

  来源:市农业局  张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