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金调整惠及778万人 年限激励首次分段定标

21.07.2017  08:22

   定额部分

  所有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45元。

   挂钩部分

  对企业退休人员与机关事业单位2014年10月1日以后退休的人员,一方面按2016年12月的基本养老金为基数增加1.8%,另一方面按缴费年限,缴费年限15年及以下的年限每满1年增加1元,超过15年的年限每满1年增加2.5元的办法执行。对机关事业单位2014年9月30日及以前退休的人员,均以本人2016年12月的基本养老金为基数增加3.3%。

   倾斜部分

  与去年一样,向三类群体倾斜。一是高龄退休人员按照“满70不满80岁、满80不满90岁、满90岁以上”三个高龄段分别增加30元、60元、100元;二是2016年度新增的艰苦边远地区企业退休人员按照“1-2类、3-4类、5-6类”三个类别分别增加40元、50元、60元;三是企业退休军转干部继续按照中办发〔2003〕29号文件予以倾斜,确保其基本养老金不低于全省企业退休人员平均水平。□本报记者 刘春华

  7月20日,随着我省2017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政策公布,我省退休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实现13年连续增长。今年的增长惠及退休人员778万人。今年的基本养老金待遇调整有何特点?具体怎么计算?调整人员范围如何确定?7月20日,省人社厅养老保险处负责人接受了本报记者采访。

   人均涨幅为何低于去年

  我省2017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涨幅为人均5.5%,而去年这一数字为6.5%。为何今年的人均涨幅比去年低?

  省人社厅养老保险处负责人介绍,今年1月,人社部和财政部印发相关通知,决定从2017年1月1日起,为2016年底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提高基本养老金水平,总体调整水平为2016年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5.5%左右。我省根据国家要求,结合全川实际,制定了今年的具体调整方案。

  “养老保险待遇调整与当年的物价指数、经济发展水平等密切相关。”这位负责人强调,今年已是我省连续第13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待遇,前几年由于经济形势向好,每年的人均涨幅都保持在10%左右,并连续保持了11年。之后,由于经济下行压力加大、财政增收比例放缓等因素,2016年全省退休人员养老金人均涨幅调整至6.5%,今年下降至5.5%。但我省退休人员养老保险待遇仍实现13年连涨,“体现了党和政府对民生的重视。”

   鼓励多缴多得长缴长得

  今年我省退休人员养老保险待遇调整方案总体与去年基本类似,但仍结合我省实际做了一些小的调整。定额调整部分,在总体增幅降低的情况下,定额调整标准从去年的40元增加到今年的45元;挂钩调整部分,受今年总体增幅降低的影响,与本人养老金水平挂钩的比例相对下调,同时为体现长缴多得和多缴多得的参保激励机制,对企业退休人员与机关事业单位2014年10月1日以后退休人员的缴费年限中,首次增设了15年及以下的年限每满1年增加1元的标准,以回应参保人员对15年年限的反映。此外,适当倾斜体现对高龄人员等群体的重点关怀。

  那么,养老保险待遇调整具体如何计算呢?省人社厅养老保险处负责人表示,今年的方案总体简洁、计算方便,每名退休人员只需根据自己的具体情况,对应相应的调整标准便可计算出自己的具体增涨额度。例如1名75岁的企业退休人员,2016年12月领的基本养老金为3000元,其缴费年限为35年。那么这次调整以后,其养老金增长部分计算为:定额调整(45元)+挂钩调整(3000 × 1.8% + 15 × 1 + 20 × 2.5)+适度倾斜(30元)=194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