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文县深化农村改革 着力构建幸福美丽新苗乡

31.10.2014  12:56

深秋的兴文虽寒意渐浓,但仍挡不住兴文人追赶跨越、崛起奋进的步伐!

 

这是47万苗乡人民最殷切的期盼,更是一曲砥砺奋进的歌:宜宾市兴文县将用3年的时间总投资8亿元以上,把兴文建设成为“业兴、家富、人和、村美”的幸福美丽新村并与全市同步实现小康,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10000元,增长60%,基本实现特色产业成片发展、新村建设全面推进、基础设施相对完善和城乡联动全面繁荣的大好局面。

 

我们有这个信心和能力!”兴文县委、县政府以坚实的底气做出了回答:2013年,兴文县农业生产总值已达到26.44亿元,比上年增加4.3%;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7913元,比上年增加13.6%,增速全市第三。

 

近年来,在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兴文县紧紧围绕追赶跨越、与全市同步建成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发挥资源优势,积极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推进县域经济加快发展、科学发展,并坚持深化农村改革,着力构建苗乡幸福美丽新家园,正谱写一曲改革创新、跨越发展的动人乐章。

 

盘活山区农村资源让农民共享改革红利

 

兴文县位于川滇黔结合部,是典型的苗乡,也是较为偏远的山区县,其农业基础薄弱,发展滞后,老百姓对盘活农村资源、拓展财产性收入来源、建立农民增收长效机制的要求日益迫切。

 

为了让老百姓的收入增加,并与全市同步实现奔小康,兴文县充分发挥其作为四川最大的苗族聚居县、乌蒙山扶贫连片开发省级规划县、全省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改革试点县的优势,坚持深化农村改革,以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改革为抓手,努力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让农民共享改革红利。

 

为此,兴文县对改革试点工作进行了精心的总体设计,将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改革与新村建设、产业发展一起统筹谋划,重点创新“三大”机制,全面激活农业生产要素。

 

一是创新产权流转交易服务机制。建立了全县农村综合产权交易中心、林权交易中心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中心,乡镇设立交易服务站,各村设立交易服务点,形成“县—乡—村”三级联动网络体系。全县规范流转林地8.6万亩,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7.1万亩。

 

二是创新农村金融服务机制。制定了《兴文县林权抵押贷款管理办法》、《兴文县政策性森林保险实施方案》、《兴文石海农村商业银行“三农”金融服务民生工程实施方案》和《兴文石海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土地流转贷款管理暂行办法》,全县共办理林权抵押贷款29宗4388万元,实现了森林保险全覆盖,林农“活树”变“活钱”;办理了宜宾市首笔土地收益权保证担保贷款。

 

三是创新农业生产经营机制。从市场准入、政策优惠、信贷支持等方面积极扶持和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全县共培育龙头企业40家、合作组织256家,注册家庭农场10家。创办了宜宾市首家农民合作联社——兴文县香山猕猴桃合作联社,通过土地流转种植猕猴桃1.1万亩,吸纳社员1258个,带动农户4600多户。招商引进四川伊顿农业公司和四星农业公司落户兴文县农产品精深加工园,通过“企业连基地、基地带农户”,形成从种植、加工到销售的全产业化链条。

 

目前,全县已完成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农村宅基地、集体林地确权颁证工作,农村小型水利工程所有权确权颁证率70%,农房产权确权颁证825户,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颁证已启动。已全面开展林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正积极探索农村小型水利设施经营权、农房产权抵押贷款试点工作。

 

创新构建增收模式促进农民多元增收

 

今年上半年,兴文县农民人均财产性收入达82.4元,占农民纯收入的1.9%,比改革前增长了3.2倍,预计年人均财产性增收165元。

 

这一利好的局面,皆得益于兴文县坚持深化农村改革,力抓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改革试点工作,从而盘活农村资源的结果,而改革的最终目的是促进农民增收,兴文县重点探索“三大”增收模式,积极盘活农村资源资产。

 

一是构建林地立体综合开发增收模式。以现代林业重点县为契机,建立了林菌、林药、林菜、林禽、林游等多种林业立体综合开发增收模式。通过林权转让、转包、出租等流转方式,实现流转收入4082万元,人均增加财产性收入97元,建设林下经济基地4.8万亩,实现产值5260万元。

 

二是构建农文旅互动发展增收模式。依托森林生态资源,挖掘兴文特色僰苗文化、农耕文化,盘活农村闲置房屋等资源资产,率先在全省创办农民文化合作社,打造仙峰避暑度假游、僰王山休闲养生游、大坝民俗文化游等一批特色乡村旅游项目,形成农文旅互动发展新格局。全县发展农家乐450家,带动农村剩余劳动力10.8万人次,乡村旅游总收入2.6亿元以上。

 

三是构建水利设施自建自管自营增收模式。以确权颁证为前提,规范小型水利工程所有权、使用权、经营权变更管理,构建水利设施自建自管自营模式。大坝苗族乡四龙村安全饮水工程,为集体经济组织创收14万元,实现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人均增加财产性收入110元。

 

打造幸福美丽新村促进城乡共融发展

 

追求幸福美好生活,建设“业兴、家富、人和、村美”的幸福美丽新村并与全市同步实现小康,是兴文县建设幸福美丽新村的奋斗目标。

 

兴文县将在未来3年内投资8亿元以上全面推进新农村建设,并始终坚持“政府引导、农民主体、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统筹规划:首先在产业上作了“10万亩富硒猕猴桃”、“10万亩富硒水稻”、“10万亩优质茶叶”、“10万亩无公害蔬菜”、“10万亩脱毒马铃薯”和“30万亩优质方竹”等特色产业发展规划。二是在市、县两级新农村示范片的基础上,科学合理规划了“一片一区一环线县级旅游大环线新农村示范片”。三是按照“规划先行、分类指导、产村相融、生态优先、农民主体、合力推进”的原则,2014年规划投入资金6147.95万元,推进6个试点幸福美丽新村建设。四是成立新时期扶贫攻坚指挥部,以精准扶贫为抓手,扎实推进乌蒙山扶贫连片开发项目和整村推进扶贫新村项目,力争到2019年全面完成5.3万人的扶贫任务。五是高标准修编全县旅游总体策划、规划和石海景区、僰王山国家森林公园规划,着力打造长江上游国际地质园林生态示范县和民族地区特色文旅示范县。六是优化资源有偿使用和生态补偿机制,大力推进可持续发展实验区建设;继续推进“省级生态示范县”创建,实施好植树造林、天然林保护和水土流失治理等生态工程建设。

 

兴文县在幸福美丽新村建设中,坚持城乡共融发展,不断推进“产业发展一体化、生活方式城镇化、公共服务均等化、村务管理民主化”等新农村 “四化”建设,真正做到农村与城市同步发展,乡村与城市共同繁荣。

 

2014年上半年,兴文全县农民人均现金收入已达4434元,同比增加502.4元,增长12.8%,增速全市第一。

 

平坦清洁的乡村公路,造型别致的苗乡楼阁,景美人和的美丽村落,扑面而来的文明新风,在兴文这片希望的田野上,正呈现出一幅生机勃勃、城乡共融发展的美丽画卷。(四川农村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