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文县强化涉农资金整合助力脱贫攻坚

08.12.2017  15:23

 

兴文县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按照“整合项目、聚集资金、集中投放、精准扶持”的总体思路,优化财政涉农资金供给机制,改革财政涉农资金管理使用方式,通过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将扶贫资金“精准”用到脱贫攻坚最急需的地方,不断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有力保障了全县脱贫攻坚工作顺利开展。

一、强化领导,规划引领。一是成立以县长为组长的兴文县统筹整合财政涉农项目资金集中用于脱贫攻坚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解决涉农资金整合中遇到的重大问题,确保各项改革措施和目标任务落实到位。下设办公室,由县扶贫移民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牵头负责统一协调指导、项目规划申报、资金筹集分配拨付、项目落实与资金使用监管。二是以县“十三五脱贫攻坚规划”为引领,结合各部门专项规划,以摘帽销号为目标,以脱贫成效为导向搭建资金整合平台,确保涉农资金投入到我县脱贫攻坚重点区域、重点项目。

二、摸清需求,全面整合。一是各乡镇、各部门根据贫困人口“一超六有”和贫困村“一低五有”脱贫要求,逐村逐户对标清理存在的问题和短板,形成全县贫困人口“一超六有”和贫困村“一低五有”脱贫项目需求清单。二是县整合办召集相关县级部门根据乡镇上报需求并结合部门行业规划对上报项目进行审核并形成部门资金使用方案。三是项目确定后,县财政局按照涉农项目资金整合目标,将省级以下应纳入整合范围的资金原则全部纳入整合范围,2017年全县共整合涉农资金18420.75万元,做到“应整尽整”并精准落实到每一个项目上,确保脱贫目标的实现。

三、创新机制,强化监管。一是印发《关于统筹整合财政涉农项目资金集中用于脱贫攻坚的实施意见》和《兴文县统筹整合财政涉农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试行)》。二是创新涉农资金整合机制,探索推进预算编制环节的整合,从源头上进行涉农资金的清理归并,促进相关部门进一步优化组织结构,理顺职责关系,加快转变职能,构建涉农资金整合长效机制;三是是创新监管机制。创新聘请第三方机构和46名群众监督员对2017年实施的财政涉农资金项目进行监督,对发现的问题限期整改,事后回访,确保资金使用合规、项目成效明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