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春雨轩图书公司收到成都首份企业信息公示行政建议书

22.12.2014  20:08

        四川在线消息 (四川在线记者 张锐)今(22)日,记者从成都市工商局了解到,成都市工商局向成都春雨轩图书有限公司发出成都第一份企业信息公示行政建议书。该建议书,提醒该公司于20日内将注册资本变更后各个股东出资情况等企业即时信息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四川)”向社会公众公示。

        记者了解到,成都春雨轩图书有限公司已于12月1日经工商机关核准将注册资本从250万元变更为2100万元。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这一变更信息应当在20个工作日内由公司主动公示到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四川),以供社会监督。目前,该公司因逾期未公示变更收到成都第一份企业信息公示行政建议书。

        如果企业在时限内不主动公示,或者在工商部门发出了责令限期履行公示义务通知书后,仍不执行的,将会面临什么后果呢?成都市工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逾期不公示 企业将进入经营异常名录。同时,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依照本条例规定履行公示义务后,由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移出经营异常名录;满3年未依照本条例规定履行公示义务的,由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并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而被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3年内不得担任其他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企业自被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之日起满5年未再发生第一款规定情形的,由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移出严重违法企业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