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我省范围内参军入伍的大学生将获2000元以上一次性奖励金

12.07.2014  14:20

      凡我省范围内参军入伍的大学生将获2000元以上一次性奖励金

  本报讯 (记者 王伶雅)昨日,记者从省军区了解到,为有效调动大学生应征入伍的积极性,提高我省兵员征集质量,省政府办公厅、省军区司令部日前联合发出《关于进一步加强大学生征集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以出台发放现金奖励、退役提供就业岗位、安排专项落户等鼓励政策,激励更多大学生参军入伍。

  《通知》要求,凡在四川省范围内参军入伍的各级各类高校大学生,除在优待金发放、学费补偿、助学贷款代偿、复学考学、退役安置、自主就业、职业技能培训等方面享受国家和省规定的政策外,还享受发放一次性入伍奖励、为退役大学生提供就业岗位、安排专项落户等激励政策。对参军入伍的大学生,按照本科、专科毕业生分别不低于4000元、3000元,本科、专科在校生(含大学新生)分别不低于3000元、2000元的标准发放一次性奖励金,奖励金须在新兵入伍2个月内发放给新兵本人或其家长。

  在退役大学生提供就业方面,将拓宽退役大学生士兵安置渠道,加大在退役大学生士兵中招聘国有企业单位职工和选配专武干部工作力度;国有、国有控股和国有资本占主导地位企业在新招录职工时应拿出10%的工作岗位,在退役大学毕业生士兵(含退役后复学完成学业的大学生士兵,下同)中择优录取;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政法体改生,参加事业单位招聘时按规定享受相关优惠政策;一般应当注重从退役大学毕业生士兵中选招专武干部。

  此外,记者还了解到,《通知》还在大学生兵员落户方面给予了政策保障。凡从四川省应征入伍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生(含在校生),在部队服役期满且表现良好、退役复学后本科或研究生毕业、落实就业单位、签订正式劳动合同的,可直接在工作单位所在地办理落户手续,并享受当地大学生入伍的其他优抚安置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