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4日,全省信访系统法治宣传月集中宣传活动

05.12.2014  16:36

  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依法治省相关决策部署,深入开展信访系统普法教育,每年12月,为全省信访系统“信访法制宣传月”,通过一系列宣传活动,进一步提高信访工作依法行政、依法执政、依法治访水平,教育群众树立遵法守法意识,为我省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12月4日是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上午,四川省信访局(在省委、省政府两处接访点)开展了信访工作现场宣传活动。宣传活动中,四川省信访局工作人员在街头设立现场宣传点,发放《信访条例》、《依法处理涉法涉诉信访问题宣传手册》、《群众依法逐级信访示意图》等宣传资料,邀请律师现场解答,为过往群众提供法律咨询。四川省信访局工作人员为前来信访群众进行讲解:

  “今天是法制宣传活动,省信访局联合其他部门在这里搞一个法制宣传,在这外面主要是宣传有关法律、信访条例。包括依法处理涉法涉诉信访规章制度,包括省上逐级走访的一些办法。涉及的一些具体问题呢,这里主要是做法律解释、给你咨询,涉及的具体诉求呢,待会儿信访接待室给他反映。

  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我国信访实行诉访分离制度,由政法机关处理涉法涉诉信访,以及建立涉法涉诉信访导入司法程序机制。把涉及民商事、行政、刑事等诉讼权利救济的信访事项从普通信访体制中分离出来。四川省信访局工作人员小黄介绍:

  “(全会)新的精神,是涉法涉诉问题从信访领域分离出来,也是在整个社会进一步树立法治思想、法治理念来解决问题,我觉得也是推行依法治国、依法治省在信访领域最重要的内容。”

  根据相关规定,全省各级信访部门对收到的涉法涉诉信访信件,应转同级政法机关依法处理。不以明确的结论性意见、限期回复等方式进行个案交办,对接待的涉法涉诉群众来访,应当做好法律宣传解释,引导其依法到政法机关反映问题。

  “今天我们信访部门搞这个信访法律宣传,是想告诉老百姓,首先我们信访部门肯定是尽力维护老百姓的权利,我们想通过这个宣传告诉老百姓,比如针对法院的判决、针对公安机关的处理,包括法律规定应该由行政复议能解决的事项进入信访渠道,应该针对这些问题找专业部门如法院检察院、公安部门甚至仲裁机构来进行处理。

  据了解,根据信访条例的规定,信访事项的处理一般采取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即老百姓反映的问题最终都是由属地来进行调查处理。分级负责,是政府各级部门针对老百姓的各种诉求,分层级来进行处理和答复。四川明炬律师事务所费律师说:

  “18届四中全会推进了我国法制进程,定了调:依法治国应是每个公民应做的事。在信访方面,我们也接触有:违法的,过度维权的…我们希望更多的老百姓通过学习宪法,通过比较多的了解法律知识来对自己的行为进行规范,合法维权。

  在信访法制宣传月期间,我省各级信访部门将广泛开展“法律七进”活动除,在做好日常接待和处理群众来信来访中向群众宣讲信访法规制度,还将充分利用开展走基层活动、领导干部接访下访、下乡调研、查办案件、帮扶慰问等活动,开展信访法治宣传进乡村、进社区、进企业活动,宣传普及信访相关法规制度,集中开展形式新颖、丰富多彩的普法教育系列活动。

  此外,全省各级信访系统还将开展专题文化教育活动:包括书画摄影,演讲征文比赛知识竞赛文艺演出等多种形式的专题文化活动,开设信访法制宣传专栏,组织开展法制培训教育,提高依法办理信访事项的能力和水平。

  四川台记者王映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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