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自泸7死23伤交通肇事案开庭 肇事司机对死伤人数供述无异议

18.07.2014  13:38

肇事司机、被告人王正痛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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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12月8日的成自泸高速7死23伤重大交通事故,此前肇事司机王正以交通肇事罪被仁寿县检察院批捕。今日本网记者从仁寿县人民法院处获悉,该案于今日(18)日上午9点30分,在仁寿县法院开庭。

在今日开庭的“12·8”成自泸高速重大交通事故肇事案上,肇事司机、被告人王正以交通肇事罪被控,现场公诉人正在出示证据,包括尸检报告、死亡通知书、伤情证明等。被告人王正对于公诉人出示证据没有异议。

庭审现场

被告人王正在庭上表示:“我对不起死者、伤者家属。

仁寿县检察院认为,被告人王正应当以交通肇事罪追究刑事责任。被告人彭东彬、羡志民、郑勇、何强四人在车辆管理运输过程中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应以重大责任事故罪追究四人刑事责任。

此前成自泸高速交警责任认定书中,认定王正在此次事故中承担全部责任,其所驾车辆非法超载及存在安全隐患是导致事故的主要原因。(记者 颜雪 摄影 赵霞 实习生 王映雪)

车祸现场( 更多图片

事故回放

罐车失控撞18车致7死

去年12月8日下午,沃尔沃轿车司机黄先生(音),经成自泸高速从自贡方向返回成都。下午3点45分左右,车刚过仁寿汪洋出口,因交警正处置前方小事故,他把车速放缓,跟着车流朝前走。

刚驶过十多秒钟,车后便传来巨大车辆撞击声……”黄先生从后视镜发现,一辆重型罐车朝他冲了过来,速度非常快,黄先生赶紧将车朝右避让。“我们很幸运,罐车与我擦身而过时,仅仅发生了轻微接触,在把我左后视镜撞烂后,罐车继续狂奔……”一位目击者描述当时的场景称:重型罐车就像一辆推土机,猛冲进车流中。黄先生及其家人很幸运,其他车就没那么幸运了。据目击者称,这辆罐车“见车撞车,见人撞人”,先后连环撞飞十余辆车。有的车被撞飞起来,在空中转了几转才停了下来;有的则当场燃了起来;更惨烈的是,有一辆小车车身完全卡在罐车车头下,一直被推顶着朝前飞驰。

此次事故造成7人死亡、23人受伤、17辆车不同程度受损,被认定为一起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肇事车川AL3060重型半挂牵引车驾驶人王正、管理员郑勇、实际车主彭东彬被依法刑事拘留,肇事车所属公司负责人等一并被依法刑事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