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市2014年度十项民生工程19件民生实事全面完成

21.01.2015  12:12

  全市2014年就业促进、扶贫解困、教育助学、社会保障、医疗卫生、百姓安居、基础设施、生态环境、文化体育等十项民生工程涉及的10个大项55个小项94个分项及19件民生实事全面完成或超额完成全年目标任务。这是记者1月19日从市民生办获悉的。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民生工作,把2014年确定为“民生改善活动年”。结合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坚持问题导向,明确提出全市今年民生工程目标任务,找出问题、主要症结及解决措施。发动全市1.3万名党员干部积极参与开展“走基层、解难题、办实事、惠民生”活动,有效解决了民生工程实施中的一些热难点问题。推行政府“一把手”责任制,明确各县(区)、乡镇政府是实施民生工程的工作主体、责任主体,将所有目标任务分解到单位、落实到人员,确定完成时限,有力有序推进了民生工程的实施。

  优先保障民生项目资金,创新工作机制。健全和完善了“政策扶持、项目带动、财政预算、群众参与、社会帮扶”的投入性保障机制,多渠道、多元化筹措民生工程资金,保障民生投入。市财政在年初预算编制时,除保机关运转和公共服务等项目外,将71.4%的预算支出用于改善民生,同时整合农业、林业、水利、交通等项目,发动群众投工投劳,集中财力建设交通、安全饮水等重点民生工程。全市共完成民生项目资金投入111.02亿元,占年初预算投入的110.8%,其中,十项民生工程完成投入66.17亿元,19件民生实事完成投入38.65亿元,市“十件民生实事”完成投入6.2亿元。

  十项民生工程中,多数项目超额完成全年目标任务。如全市城镇新增就业33370人,占目标任务的128%;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11058人,占目标任务的123%;为城乡群众提供法律援助26320人,占目标任务的124.9%;扶持农村贫困残疾人发展生产6482人,占目标任务的162%;开工建设公办幼儿园25所,占目标任务的147%;开工建设义务教育学校教学用房1.48万平方米,占目标任务的185%;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覆盖人数103.83万人,占目标任务的110.6%;实施农村危房改造34508户,占目标任务的106.5%;完成地质灾害防灾避险搬迁安置2903户,占目标任务的145.12%;完成191.3公里的通乡柏油路和农村公路改善建设,占目标任务的239.1%;完成969公里的通村公路建设,占目标任务的121.1%。

  19件民生实事中,教育、医疗、养老、保障性住房等占大头。其中,免除36.95万人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本费,占目标任务的100%;免除3.53万家庭经济困难高中学生学费,占目标任务的134.13%;全面取消县级公立医院药品加成;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标准达到320元,占目标任务的100%;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达到60元,占目标任务的100%;建设保障性住房8180套,占目标任务的100%;危旧房棚户区改造43696户,占目标任务的100%;解决18.16万农村群众饮用水安全,占目标任务的100%。

  在实施好省委、省政府规定动作的同时,我市自加压力、主动作为,自选实施了“十件民生实事”,共18个小项。其中,完成农村公路改善230公里,占目标任务的100%;建设和完善农村义务教育寄宿制学校37所,占目标任务的105.7%;建设商品蔬菜基地1.71万亩,占目标任务的114%;整合乡镇公共文化资源79个,占目标任务的158%;开展送文化下乡活动314场次,占目标任务的157%;城乡居民大病医疗保险参保覆盖人数347.7万人,占目标任务的100.3%;实施乡镇卫生院标准化建设项目31个,占目标任务的206.7%;解决边远高寒山村44668名饮水特别困难群众安全饮水问题,占目标任务的108.8%;打造特色街区15条,占目标任务的100%;解决南江3299户无电户用电问题,占目标任务的128.6%;农村电网改造1399公里,占目标任务的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