赌气母亲将1岁幼女交给网友带到河南 网友涉拐卖儿童被刑拘
原标题: 娃娃被带到河南 网友涉拐卖儿童被刑拘
核心提示
若存在拐骗行为 最高可判10年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条的规定,拐卖妇女、儿童是指以出卖为目的,有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中转妇女、儿童的行为之一的。
拐骗是指行为人以利诱、欺骗等非暴力手段使妇女、儿童脱离家庭或监护人并为自己所控制的行为。如经查实,犯罪嫌疑人确存在拐骗行为的话,就构成拐卖儿童,应依法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和男友一时赌气,张莉让从微信上认识的网友接走了1岁女儿乐乐,让其代为抚养一周“断奶”;曾夭折过一个女儿的魏某某,因“喜欢小孩”,通过微信认识张莉,双方约定后,他抱走乐乐,并将孩子带到河南交给亲戚抚养……
经数日排查追踪,4月16日,龙泉警方在河南省龙湖镇将嫌疑人魏某某挡获,次日,在南召县乡下寻回乐乐,当日,恰好是乐乐1周岁生日。目前,因涉嫌拐卖妇女儿童,魏某某已被刑事拘留,警方正在展开进一步调查。
历时11天
警方从河南找回女婴
前晚19时许,成都商报“快拍成都”金牌拍客“金哥~踢马”拍摄了一组照片:在龙泉驿区十陵派出所,民警历经11日的排查追踪,十陵街道租住户张莉的女儿乐乐终于回到了亲人怀抱。
据了解,4月7日,张莉报警称年仅1岁的女儿乐乐失踪。经密集侦查,民警初步确定孩子被资阳市魏某某带走,落脚点是河南省南阳市南召县。8日晚上,由龙泉驿区公安分局民警和市局民警组成的解救小组赶到南召县。然而,魏某某已离开赶往新郑市。在当地公安机关的配合下,经过8夜的排查追踪,警方于16日在龙湖镇一工业园区内将魏某某挡获,经突审后获知乐乐下落,并连夜赶往南召县乡下,于17日成功解救乐乐。当日,刚好是乐乐一周岁生日。
18日晚上,民警把乐乐交回到其家人手中,乐乐的父母、外公外婆都忍不住痛哭流涕。因涉嫌拐卖妇女儿童,带走乐乐的魏某某已被刑拘,正在接受进一步调查。
据悉,对自己此前的行为,魏某某解释称“不懂法律,真心喜欢小孩。”
嫌疑人“妻子”:
丈夫说别人送给他一个娃娃
乐乐回到张莉身边后,一个郑州号码不断给她打电话给魏某某“说情”,对方自称是魏某某的妻子。
昨日,成都商报记者联系到该女子。她称,自己跟魏某某是夫妻关系。前年夏天,她和魏某某的3岁女儿意外溺水身亡。随后,他们又生了个女儿,现在1岁出头,“女儿出生时,我就跟他说,如果谁能送我个女儿就好了,当双胞胎养。”她告诉记者,婆婆一直觉得独生子压力大,应该生两个孩子,劝她再生。她虽然才24岁,但两次生育都是剖腹产,不想再生育,才会有这样的想法。
“这件事我不知情,他只跟我说,朋友介绍的,送了他个娃娃,我说是男孩就不要,是女孩就要。”她称,听丈夫说是个女孩,刚1岁,模样很乖,她觉得跟自己娃娃差不多大,就想当双胞胎一起上户抚养。当时,她还问丈夫,会不会养几天人家又要回去,丈夫说养得好就不会。随即,魏某某将孩子带到了河南南召县,放到亲戚家中抚养。12日,丈夫到了郑州,她也追问过娃娃的来历,但丈夫一直没有透露,只说是朋友介绍的。
讲述
微信摇一摇认识投缘网友
见面两次 将孩子交给对方
和男友吵架后
微信网友说: “娃娃我给你带”
昨日上午,成都商报记者见到了张莉母女。她正抱着女儿乐乐赶场。“瘦了一点,不如以前爱笑,还爱抢东西,拿着勺子敲碗”,张莉说,乐乐离开她11天,没受什么伤害,就是性格有了些微的变化。张莉今年20岁,老家陕西,从小在资阳长大,与男友租住在十陵街道。
“我就是赌气”,她说,为了乐乐上户口等事,自己和男友常吵架。3月底4月初,再次吵架后,她在微信上与魏某某聊天,“摇一摇认识的,他先加的我,挺投缘,能聊到一堆去。”魏某某常安慰她,她透露,魏某某自称有过一个女儿,3岁时夭折了,跟妻子也分开了,想再养个娃娃。
一天,张莉又和男友吵架,魏某某再次安慰:这样的男人不值得,你不如跟他分开,娃娃我给你带。张莉正在气头上,就答应了,说让他带一周,“一是赌气,二是想吓唬孩子爸爸。”她称,自己只是想把娃娃给魏养一段时间,刚好可以让孩子断奶,以后自己就可以做点活路。
网友自称是资阳人
她把娃娃交给他带走
4月4日,魏某某到租住房里,说要看下娃娃,两人第一次见面。魏某某看起来仅20岁出头,张莉不是很放心,就没同意让其把娃娃抱走。7日上午,张莉“下定决心”,再次约了魏某某,她给娃娃准备了衣服,用塑料袋装着,把魏某某和乐乐送到了街上。直到此时,她还认为魏某某要把娃娃带回资阳。
“我让他坐公交车,他看了下站牌,就打车走了”,中午,张莉还是不放心。魏某某曾自称是资阳某地人,她找亲戚打听,根本没有这个地方。她吓到了,立即给魏某某打电话,提出想去他家里看看。他没有同意,而是发回一条短信:“你放心吧,我会让她过上幸福生活,快乐童年,保证不让她受委屈,我不让你去我家是因为怕你以后去找她,我见过太多人家领养的孩子知道自己身世后回去找亲妈,我也不想我二十年的付出付诸东流,希望你能理解我的心情……我只能保证每个月给你发孩子的照片。”
张莉立即打电话过去,对方关机,发短信让他把孩子带回来,也没有回应。再看微信,对方已经将她拉黑了。当日晚上,她到辖区派出所报了警。此时才发现,除了一个手机号码,她对魏某某一无所知。
网友来电称
把娃娃带到了河南
9日左右,魏某某致电对张莉说,自己把乐乐带到了河南。张莉要求看下孩子,他拍了一张照片发过来,乐乐穿一身红衣,对着镜头略带着笑。 “我想她了,我还是舍不得她”,张莉要求他把孩子送回来,魏某某让她自己去接,但她表示没有路费,自己还需回老家办身份证,而对方提出可以给路费。张莉表示,因想通过汇款地址得知对方住处,她让其汇款2000元,对方照做了。
之后几天,张莉曾几次给魏某某打电话,想听女儿声音,“在厕所、在充电,他一直说各种理由,就是不让我跟女儿说话。”魏还告诉她,已经给乐乐请了保姆,3个月5000多元,会把乐乐带得很好,让她不要担心。
“我还是太轻信了”,昨日下午,看着乐乐,张莉说,好在娃娃顺利找回来了。昨日晚上,他们全家吃了顿饭,算是给娃娃补过生日。
焦点
寄养还是拐卖?
律师分析:
若有拐骗行为 构成拐卖儿童罪
北京市惠诚(成都)律师事务所郭刚律师认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条的规定,拐卖妇女、儿童是指以出卖为目的,有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中转妇女、儿童的行为之一的。本案中,根据目前掌握情况,犯罪嫌疑人的行为不符合绑架、收买、贩卖、接送、中转这几种行为。而拐骗是指行为人以利诱、欺骗等非暴力手段使妇女、儿童脱离家庭或监护人并为自己所控制的行为。如经查实,犯罪嫌疑人确存在拐骗行为的话,就构成拐卖儿童罪,应依法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魏某某“妻子”:
“不是拐卖,是寄养关系”
“我觉得不是拐卖,是寄养关系,她和男友赌气,结果我们成了买单的人,我觉得我们也是受害者。”自称系魏某某妻子的女子说,她自始至终没见过娃娃,只看过照片。但根据丈夫所述,以及他和张莉两人的聊天记录,她认为张莉是自愿的,“我们又不知道是赌气,是她(张莉)自己把娃娃和他送上车的,说让他养一段时间看看,如果养得胖、养得好,就送给我们养。”
(文中人物均系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