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交警发新举措:行人电马儿闯红灯被抄告单位

07.09.2015  12:22

  

  成都交警整治电动车载人,并把违法抄告单送到违法者所在单位或社区。

  华西都市报讯(记者 杨雪 摄影雷远东)9月6日,成都市交管局针对行人、非机动车交通违法推出抄告制度。除接受交警教育外,违法者的违法行为还将被抄告单位或其所在社区。闯红灯、违法载人、横穿马路都属于可以抄告的范围。

  6日下午3点30分左右,成都市交警三分局民警在南打金街路口,针对行人、电动自行车的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整治。3点35分左右,市民应女士骑着电动自行车载人从路口经过时被民警拦下。“我搭的是同事,被逮到了就罚款嘛。”当应女士听说自己的违法行为还将抄告单位时,她拒绝向执勤民警透露供职单位,“好大个事情嘛……”在交警对应女士二人进行批评教育后,他们最终拿出工牌,说出了单位名称。

  记者在现场填写的非机动车、行人违法抄告记录单上看到,应女士所在的单位、违法时间、违法地点、违法情节都被详细记录,她本人也在上面签了字。随后,因为骑电动自行车载人,应女士还被处以50元罚款。当日下午,交警将抄告记录单送至应女士单位。

  “很多行人和非机动车驾驶员违法被逮后,并不当一回事,觉得就是几十块的事,违法成本低,下次很可能还会继续违法。”成都市交警三分局民警李明昭说,对于拒不提供个人身份信息的交通违法者,交警将带其至辖区派出所核实其身份,如果没有工作单位,违法行为将抄告社区。

  记者从成都市交管部门获悉,根据实施效果,新举措下一步还可能在全市逐步推开。一定时间内若一个单位或一个社区内员工或居民的违法数量过多,交管部门将约谈相关安全负责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