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警方:举报暴恐线索最高奖50万元

03.06.2014  11:06

    6月2日,成都市公安局发布《关于对公民举报暴力恐怖犯罪活动线索奖励的通告》,自2014年6月1日起至2017年5月31日止,成都市将有奖征集暴恐线索,根据线索发挥的实际作用,公安机关奖励最高可达50万元。

    根据《通告》,发现有下列暴力恐怖犯罪活动线索的,任何公民均可举报:第一,组织、领导、参加、支持恐怖活动、恐怖组织,庇护恐怖活动人员;第二,制作、贩卖、运输、传播、持有、复制载有暴力恐怖、宗教极端思想内容的物品;第三,组织、策划、实施或煽动实施宗教极端违法犯罪活动;第四,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携带枪支、弹药、管制刀具、散装汽油等危爆物品,传授、传播制枪制爆技术和方法;第五,偷越国(边)境或者组织、策划、煽动、运送、协助他人偷越国(边)境的违法犯罪行为。

    公民发现或知悉暴力恐怖犯罪活动线索的,可通过“110”报警电话、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信件或者直接到公安机关举报等四种方式与公安机关联系。公安机关对公民举报的暴力恐怖犯罪活动线索,经查证属实的,根据线索发挥的实际作用,给予1000元至50万元的奖励。《公告》要求,公民应当如实举报暴力恐怖犯罪活动线索,如有故意诬告陷害他人,编造、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等行为,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公安机关严格保护举报人安全和秘密,未经举报人同意,不得以任何方式公开或泄露举报人姓名、身份、居住地等个人信息及举报情况。 (记者 刘宏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