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出台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考核办法 排名倒数将被约谈

03.11.2014  20:03

        四川在线消息 (四川在线记者 王玥)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委部署要求,推动“两个责任”有效落实,成都市专门制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检查考核办法,实行日常考核与年终考核相结合,考核班子与考核个人相结合等方式推动两个责任落实。“此次考核的设置更科学,责任追究也更严格,社会监督、评价被纳入考核指标中,考核的手段更加全面。”成都市纪委监察局相关负责任介绍。

        区分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

        解决过去责任考核“一锅煮

        针对以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一锅煮”、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不分的实际,此次出台的考核办法对“两个责任”的考核对象、内容、组织实施等方面进行了明确的区分。

        考核对象:主体责任考核的对象是区市县和市级部门党政领导班子及成员;监督责任考核的对象是区(市)县纪委监察局、市纪委监察局各派驻(出)纪检监察机构。

        考核内容:主体责任重点考核党委(党组)领导班子及成员履行职责情况、推进源头治理情况、坚决反对腐败工作情况、党风廉政建设满意度、创新工作等5个方面;监督责任重点考核组织协调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开展纪律监督情况、深化作风监督情况、强化履职监督情况、查办腐败案件情况、开展警示教育情况等6个方面。

        组织实施:主体责任检查考核由成都市委市政府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监督责任检查考核由市纪委组织实施。

        社会评价纳入考核指标

        干部群众满意度占比4成

        针对以往检查考核指标设置不够科学、定性考核多定量考核少的实际,此次的考核内容尽可能量化,对班子、班子主要、班子工作实绩等考核指标都进行了量化。

        在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的考核中,考核总分值为100分,其中基础项目80分,效果评价15分,表彰奖励和领导肯定获得情况5分。基础项目评分的构成为:组织协调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26分、开展纪律监督情况6分、深化作风监督情况8分等。并且,效果评价15分中,除专业评价10分外,社会评价占5分。

        同时,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检查考核也为100分,其中党委(党组)领导班子履行职责情况、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履职情况、推进源头治理情况等各占10分,坚决反对腐败工作情况15分,干部群众对区(市)县和市级部门党风廉政建设满意度占40分。

        实施常态化监管

        排名倒数的区(市)县将被约谈

        此次出台的考核办法将坚持日常检查考核与年终检查考核相结合,通过成都市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监管平台,每月对主体责任落实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对监督责任落实情况进行在线监管。每年组织对市级部门和区(市)县进行巡查,重点检查落实“两个责任”情况及党风政风、选人用人、廉洁自律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并且由市委市政府领导带队,每年对各区(市)县和市级各部门开展1次全面检查,对“两个责任”落实情况进行常态化、全过程监督。

        考核办法提出,对落实立对落实主体责任考核先进单位,要坚持在市纪委全会上进行通报表扬。而主体责任考核结果排名后3位的区(市)县,由市委书记和市纪委书记约谈其党委书记;排名后10位的市级部门:由市委领导约谈其党组(党委)书记。监督责任考核结果排名靠后的单位,由市纪委监察局约谈其纪委书记或纪检组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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