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江县村庄治理新观察:村规民约的威力有多大?

24.03.2014  06:57

  四川日报网消息(记者 刘宏顺 严芳) 几天前,中江县东北镇白梨村“2014年低保户花名册”张榜,全村17名村民主动退出低保。此时,距离《白梨村村规民约》颁布不到四个月。

白梨村很早以前就有村规民约,但形同虚设。”村党支部书记吕长喜说,新村规民约虽然没有宣传牌,语言也不及往常的口号响亮,但平常争得吵嘴打架的低保,这次大家却谦让起来。吕长喜很惊喜,“看来新村规民约很管事。

与白梨村一起,去年12月28日,中江县837个村、社区新修订的村规民约在换届选举大会上表决通过正式实施。针对此番治理,县委县政府态度鲜明:重在“治心”,凝聚民心。

时隔多年,中江县为何重拾村规民约?从“管人”到“治心”,中江村规民约的威力有多大?记者奔赴中江,一探究竟。

有法律约束,为何还要村规民约?

村里有些事情,法律管不好,社会治理“另一只手”应运而生

白梨村村民吕长贵已年过六旬,但这次低保评议中,他第一个带头退出。

过完年,我把自家的2亩地流转给了村里的蔬菜专业合作社,自己又到专合社里打工,能够自食其力,就不再拿低保了。”吕长贵告诉记者。

49岁的村民胡翠琼,多年来一个人照顾因车祸致残的丈夫,培养两个未成年的女儿。今年初,丈夫去世后,胡翠琼主动向村里提出不再享受低保,“我现在还能劳动,家里有地,两个女娃子成人了,以后也能打工挣钱。

村民主动退保,村支书吕长喜将其归功为“新村规民约实施后,人心好了”。

凝聚人心恰恰是社会治理中最重要的。”中江县委书记刘应刚说,自己下村调研,常常看到空巢老人越来越多,很多子女忙于工作逢年过节都不回了家;新村聚居点建得好,但环境卫生没跟上;有些村民心胸狭窄,遇到一点小事就“大动干戈”,村民时有抱怨。“人心不齐,必须用大家的共同约定来约束。

农村生活方式在变,农村要“”的东西越来越多。

农村有很多事情,上升不到法律层面,运用行政手段,效果却不一定理想。”刘应刚说,在基层治理中尤其是村庄治理中,大家越来越来觉得仅靠行政管理这只“有形的手”远远不够,必须要借助乡村道德约束这只“无形的手”。

多年后中江重拾村规民约,就是要通过村民之间的契约,重构乡村道德、凝聚村民人心。”刘应刚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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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央办公厅负责人就《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住房与城乡建设厅
《求是》杂志发表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文章
  新华社北京2月28日电 3月1日出版的第5期《住房与城乡建设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