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巡视组:青海有干部反分裂斗争违反政治纪律

28.10.2014  22:47

  根据中央巡视工作领导小组的部署,中央第三巡视组向青海省反馈巡视情况。10月27日,中央第三巡视组组长马铁山、副组长郭林代表巡视组向青海省委书记骆惠宁传达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并反馈了巡视情况;10月28日,马铁山代表巡视组向青海省领导班子进行了反馈,骆惠宁同志主持会议并作了表态发言。

  根据中央统一部署,2014年7月26日至9月29日,中央第三巡视组对青海省进行了巡视。巡视组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围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这个中心,坚持“四个着力”,把发现问题、形成震慑作为主要任务,广泛开展个别谈话,认真受理群众来信来访,调阅有关文件资料,深入了解情况,顺利完成了巡视任务。中央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听取了巡视组的巡视情况汇报,并向中央政治局常委会报告了有关情况。

  马铁山指出,青海省领导班子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注重抓党风廉政建设,取得了新的成绩。但干部群众也反映了一些问题,主要是: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不到位,对矿产资源开发的审批和监管中违纪违规问题反映较多,企业无证开采、以采代探、越界开采等违法行为多有发生,有的领导干部通过违规干预土地出让、工程建设等以权谋私,财政资金管理使用违纪问题多发;在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作风建设方面,顶风违反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时有发生,利用节庆及婚丧嫁娶收送礼金、“红包”问题比较普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仍不同程度存在;在执行党的政治纪律方面,有的党员干部政治意识不强,在反分裂斗争中违反政治纪律的事件仍有发生;在干部选拔任用方面,事业单位违规进人现象比较突出,有的地区和单位超职数配备、超规格提拔干部和违规设立机构。同时,巡视组还收到反映一些领导干部的问题线索,已按规定转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有关部门处理。

  马铁山代表巡视组提出了六点意见建议。一是严格落实“两个责任”。省委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进一步强化各级党委(党组)主体责任意识和“一把手”第一责任人意识,进一步深入研究有效解决问题的具体措施,完善责任追究的具体机制和办法,推动主体责任落实。各级纪委要认真履行监督责任,加大查办案件力度,提高突破案件能力,坚持“一案双查”。加强和改进巡视工作。二是严明党的政治纪律,进一步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和党员干部思想政治建设,细化并严格执行党员干部在反分裂反渗透斗争中的行为规范,严肃责任追究。三是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肃查处顶风违纪案件,巩固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四是牢固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切实把保护生态放在重要位置。从严审批和监管矿产资源开发,完善规章制度,加大执法力度。严格规范土地出让和工程建设招投标,增强公共资源交易透明度,切实防范廉政风险。五是严肃财经纪律,严格预算管理,加大监督检查和惩处力度。六是严格执行组织人事纪律。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严格规范事业单位进人工作,严肃查处档案材料弄虚作假问题。

  马铁山指出,青海省委要严格按照中央要求,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高度重视巡视反馈意见,特别是对指出的问题,要认真研究分析,分门别类处理,做到件件有着落,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党委主要负责人要抓早抓小,抓好班子,带好队伍,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要以适当方式向党内和社会公开,接受广大党员干部群众的监督。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中央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将适时组织开展监督检查。

  骆惠宁表示,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讲话,站在全局和战略的高度,深刻指出了反腐败斗争依然面临严峻复杂的形势,从严治党任务尤为紧迫;对立行立改用好巡视成果,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纠正“四风”、严明党的纪律、规范选人用人等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讲话旗帜鲜明、态度坚决,思想深刻、令人警醒,通篇贯穿着强烈的问题意识和忧患意识,表明了惩治腐败的坚定决心,体现了对党和国家前途命运极端负责的责任担当,为新形势下管党治党特别是做好巡视工作提供了重要遵循和行动指南。对于我们认真贯彻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切实履行党委主体责任,狠抓巡视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充分发挥巡视工作利剑作用,具有重大的指导意义。我们一定要全面学习、深刻领会、坚决贯彻。

  骆惠宁表示,中央第三巡视组对青海的巡视,是对青海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一次“把脉会诊”,是对青海领导班子及成员政治上的一次“健康体检”。巡视组反馈的意见,从“四个着力”方面指出了存在的问题,切中要害,符合实际,敲响了警钟,我们照单全收,坚决按照巡视组提出的六点意见建议,全力以赴抓整改,标本兼治,确保问题得到解决、案件得到查处、正气得到弘扬、事业得到发展。

  骆惠宁表示,一要提高认识抓整改。全省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要进一步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强化和落实党委(党组)主体责任,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要求上来。要树立问题导向,深刻认识巡视反馈问题的危害性、解决问题的紧迫性,提高抓好整改的主动性。对巡视组反馈的问题,省委将高度重视,切实履行主体责任,不回避、不遮掩、不护短,以严的措施、严的要求、严的纪律,雷厉风行抓整改,不折不扣促落实,真正把从严治党管到位上、严到份上,以实际行动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要强化举措抓整改。要加大反腐败斗争力度,对中央巡视组移交的问题线索,抓紧分类梳理,逐条核实,实事求是。凡证据确凿构成违纪违法的,依照党纪国法处理。对顶风作案的,严惩不贷。同时运用典型案例,在党员干部中开展警示教育。要继续深入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的贯彻执行,保持整治“四风”的高压态势,推动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不断巩固和扩大教育实践活动成果。要严肃干部人事纪律,纠正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重点对事业单位违规进人进行专项整治,严肃查处档案材料弄虚作假问题。要对严肃财经纪律专项检查进行“回头看”,看查处的问题是否真正得到解决。要严明党的政治纪律,教育党员干部讲政治、守规矩,对遵守“十严禁”情况开展检查,制定党员干部在反分裂斗争中的行为规范,并严格督促执行。要牢固树立正确的政绩观,组织好正在开展的生态文明专题学习教育活动,继续解决突出问题,真正以生态文明理念统领经济社会发展。

  三要健全制度抓整改。坚持以改革的精神研究解决反腐倡廉的深层次问题,全面落实惩防体系新一轮工作规划、《党的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实施方案》,逐步形成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认真贯彻省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的实施意见》,结合巡视工作中反馈的问题和整改工作,继续深入调研,完善相关举措,适时出台反腐败重点领域的专项制度规定,以更好地加强重点领域的反腐败斗争。要以严的纪律保障制度的贯彻执行,坚决维护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四要领导带头抓整改。所有党员领导干部,对自己分管领域存在的问题,要对号入座,敢于担当,深入剖析,查找原因,拿出具体改进措施。要加强对干部的日常管理,从严要求,对苗头性问题敢抓严管,做到抓早抓小。要通过整改,促使党员领导干部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强化改革意识、严格依法办事,把整改的过程作为提高素养、推动工作的过程。要以党员领导干部的表率作用,带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断取得新成效,带动党风政风和社会风气不断好转。

  五要落实责任抓整改。省委将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对整改工作负总责,一定把整改作为当前重要的政治任务来抓。省委常委会将审定整改方案,定期听取整改工作进展情况汇报,有针对性地加强领导。省级各班子、省直各单位、各市州一把手要把整改工作作为从严治党的重要抓手,与深化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改工作结合起来,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切实加强领导。要贯彻好省委《关于进一步提升新形势下市州县乡纪检监察机关执纪办案能力的意见》,有针对性地加强和改进我省的巡视工作。全省各级纪委都要充分发挥执纪问责作用,履行好监督责任。对巡视反馈的问题,要拉单子、建台账,有一条改一条,实行销号管理,做到件件落实。整改落实情况,将以适当方式向党内和社会公开,接受广大党员干部和群众监督。

  中央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人及巡视组有关成员出席反馈会。青海省委、人大、政府、政协领导班子成员出席会议,其他副省级干部,省纪委和省委组织部领导班子成员,省委巡视办主任、巡视组组长等列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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