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渔民拒绝菲方审讯 坚称在中国海域捕捞

13.05.2014  07:06
5月8日,菲发布被扣中国渔民照片

  遭菲“起诉”中国渔民拒绝参加审讯(图)

  11名被扣中国渔民拒绝菲方律师,坚称在中国海域合法捕捞

  据菲律宾《每日问询者报》12日报道,菲巴拉望省检查官称,被菲方扣押的11名中国渔民拒绝参加菲方进行的审讯程序。菲律宾官方12日声称,菲国司法部当天对日前在南沙群岛半月礁遭菲海警人员扣押的11名中国渔民中的9人提起“诉讼”,称其违反1998年菲渔业法。巴拉望省检察官称,由于其中两人是未成年人,针对他们的起诉被驳回,预计这两人将被遣返回国。

  据悉,菲方为9名被起诉的中国渔民提供了一名公共律师,但遭到中国渔民的拒绝。被起诉的中国渔民表示,他们是在中国水域内进行合法捕捞,因此不会接受菲方提供的律师。

  6日,菲军警以中国渔船“非法”捕捞海龟为由抓扣11名中国渔民,声称在被扣的中国渔船上发现500只海龟。随后菲方对11名中国渔民和5名菲律宾人提出违反菲渔业法第87和97条的控告。而根据渔业法规定,违反第97条,即捕猎珍稀、受威胁及濒危生物者可被判入狱12至20年,罚款12万2750美元,并没收渔获和吊销捕鱼许可。

   我外交部称菲行动非法无效

  中国驻菲律宾大使馆此前已派遣一名外交官至巴拉望省,探视被扣押的渔民,并就他们尽早获得自由与菲方进行交涉。

  中国外交部7日重申,中国对包括半月礁在内的南沙群岛及其附近海域拥有无可争辩的主权。9日,外交部发言人华春莹曾指出,菲方针对中国渔民采取的任何行动都是非法和无效的。“我们再次要求菲方立即无条件地放人、放船,保证中国公民生命和财产安全。

   疑点

  菲方以非法捕捞指控我渔民但证据指向菲渔民倒卖海龟

  巴拉望省的检察官罗德里格斯解释起诉原因时称,此事“已经十分明显”,中国渔民“非法捕猎”受保护的海龟,但菲方没有明显证据证明中国渔民捕捞海龟,更多谈及的是中国渔民可能从菲律宾人手上购买海龟。

  渔民家属:菲方耍圈套

  菲海警曾公布一张没有显示日期的死海龟照片,声称照片拍摄于被扣中国渔船的甲板上。但被扣渔民家属曾表示,菲方“偷捕海龟”的说法并不可信。半月礁一带不是海龟的聚集区域,而且此次出海的船只没携带捕捞海龟的大网等工具,几天时间就捕捞500只海龟不太可能。而巴拉望省检察官罗德里格斯说:“没有在中国船只上发现捕鱼用具。

  专家:菲方别有用心

  菲警察局的负责人曾称,菲海警是在接到当地渔船向外国渔船倒卖珍稀海龟的情报后,经过5天的侦察才锁定可疑船只。而中国社科院海疆问题学者王晓鹏认为,这恰恰暴露出菲方面是处心积虑、别有用心。

  巴拉望持续发展委员会承认,存在一个由外国买家和国内供应者组成的“供求体系”,即菲律宾人负责捕捉濒危的海龟,然后以每只1.5万至3万比索的价格,大批量卖给中国人。《菲律宾每日问询者报》11日援引军官的话称,中国船只不想靠近巴拉望海岸,他们更喜欢在半月礁与供应商会面。

   背景

  我渔民数百年来在半月礁附近打渔

  作为中国南沙群岛岛礁之一,半月礁是中国固有领土,渔民习惯上将其称作是在“九段线”以内。

  呈半月形的半月礁在北纬8度54分,东经116度17分,海南省琼海市潭门渔民们数百年来就在此附近打渔。

  据了解,进入2000年后,菲方开始强制扣押中国渔船、逮捕渔民,其中政治意味较浓。

  一般渔民被抓后,会被要求签“认罪书”(并非中文书写),即承认“非法越界到菲律宾海域捕捞”之类的罪名,从而变相让渔民承认菲律宾对事发南海海域拥有“主权”。除可能面临牢狱之灾外,巨额罚金及没收船只、渔具,也让中国的船主和渔民近乎倾家荡产。

  据国际台、《环球时报

(原标题:遭菲“起诉”中国渔民拒绝参加审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