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支持家庭农场主发展推动粮食稳产高产
新华网长春6月20日电(记者齐海山)在中国东北的吉林省敦化市,吉丰种植专业农场主钟喜荣拿到了一笔21万元贷款,这是农行吉林省分行发放的首笔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
“这是拿农村土地经营权作为抵押贷来的款,没有了繁琐的手续,贷款数量也多,再也不东挪西借种地了,而且今后咱家的农机、土地、林权也都能抵押了,这可都是咱们发展的财神通道呀。”钟喜荣说。
近年来,农业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农村新型经营主体在中国东北粮食主产区吉林省发展迅猛,各类农民合作社从2007年的96个发展到2013年的4万多个,家庭农场也超过2万个。
然而在推动土地流转进行适度规模经营中,农民往往会遇到资金短缺的问题。“农民拿不到银行资金支持,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农民缺少有效抵押资产。”中国农业银行延边州分行副行长田竹说,土地、房屋、土地经营权证都不能作为抵押,一定程度上提高了种粮大户们获取贷款支持的难度。
国务院办公厅今年4月底出台的《关于金融服务“三农”发展的若干意见》要求,创新农村抵(质)押担保方式,推广以农业机械设备、运输工具、水域滩涂养殖权、承包土地收益权等为标的的新型抵押担保方式,调动“三农”信贷投放的内在积极性,健全农村金融体系。
目前,湖北、四川、黑龙江、浙江等多个省份已开始试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与此同时,中国各地不断加强对农村土地等资源类产权进行确权、登记、颁证,建立农村综合产权数据库,再从中细分出农地经营权、林地、水面滩涂、农村宅基地等贷款业务。吉林省政府金融办主任高材林说,吉林省目前正在探索一种新的模式,就是农民用土地收益作抵押到银行融资贷款,并在县一级成立物权融资服务中心。这样做的实质就是把资源变成资产,资产变成资金,再让资金变成收益。
中国人民大学农业与农村发展学院副院长郑风田说,贷款难的原因是农民们最有价值的资产—土地,长期不能进行抵押。在这种形势下,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试点意义重大,是农村金融制度创新的有益尝试。
田竹告诉记者,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业务,是指借款人以家庭承包或流转取得的农村土地经营权作为抵押担保,取得的农户小额贷款或农村个人生产经营贷款,具有贷款对象范围广泛、办贷手续简便、贷款核定额度大、与农时吻合、实行抵押登记制度,以及借助政府平台实现有效流转等优势。
目前,吉林省农行已初步完成调查目标服务客户164户,5148万元贷款即将完成投放,将惠及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客户1500户。“目前农行针对农民贷款有抵(质)押、保证担保、信用等三大类13种贷款方式,为农村新型经营主体及农民种粮、致富打开多个财神通道。”田竹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