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四川省第十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决议

26.01.2014  11:19

﹙2014年1月24日中国共产党四川省第十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通过﹚

  中国共产党四川省第十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于2014年1月24日在成都举行。出席会议的省纪委委员52人,列席320人。

  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王东明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省委常委,省人大常委会、省政府、省政协领导,省法院院长,省检察院检察长出席会议。有关方面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

  这次全会的主要任务是: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十八届中央纪委第三次全会精神以及省委的部署要求,回顾总结2013年全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研究部署2014年工作任务。全会由省纪委常委会主持,审议通过了王怀臣同志代表省纪委常委会所作的《坚守责任担当,深化改革创新,奋力开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新局面》的工作报告。全会决定,全省纪检监察干部公开作出6项承诺,自觉接受党和人民的监督。

  全会传达学习了十八届中央纪委第三次全会精神,认真学习讨论了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王岐山同志所作工作报告以及王东明同志的讲话。王东明同志的讲话充分肯定了2013年全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的成效,深刻分析了反腐败斗争形势,强调要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从严治吏,坚决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进行到底。要从重大案件中深刻吸取教训,引以为戒,举一反三,追根溯源,把思想教育作为基础性工作,把查办案件作为最直接有力的手段,把严守干部选任廉政关作为重要关口,把制度建设和执行作为重要一环,把作风建设作为治本之策,有针对性地制定措施办法,不断完善惩防体系,努力实现全省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要以改革精神推进反腐败体制机制创新,更加科学有效地制约和监督权力。各级党委要落实好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必须牢固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严重失职的意识,常研究、常部署,常教育、常提醒,自觉接受纪委监督,支持和保障纪委履行职责。要严明党的组织纪律,加强对党的组织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维护中央权威和党的集中统一。保证各级纪委监督权的相对独立性和权威性,强化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的领导。各级纪委要履行监督责任,进一步执好纪、问好责、把好关,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新成效取信于民。

  全会认为,王东明同志的讲话旗帜鲜明、内涵丰富、思想深刻,体现了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坚定决心,彰显了恪尽职守、改革创新的使命担当,昭示了持之以恒、一抓到底的坚强意志,对深入推进我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全省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一定要认真学习领会,坚决贯彻落实。

  全会指出,过去的一年,省委、省政府坚持不懈转变作风,坚定不移惩治腐败,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提到了新高度。全省各级党委政府和纪检监察机关主动把握反腐倡廉新形势新要求,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各项任务,着力抓好反腐倡廉建设7项重点工作,为推动我省科学发展、加快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全会强调,2014年全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聚焦中心任务,坚守责任担当,以改革精神强化反腐败体制机制创新和制度保障,以维护党的集中统一、克服组织涣散纪律松弛为重点强化纪律建设,以坚持不懈纠正“四风”为重点强化作风建设,以加大查办违纪违法案件力度为重点坚决遏制腐败蔓延,以全面推进惩防体系建设为重点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监督,以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全面提升履职能力为重点强化自身建设,自觉把思想行动统一到中央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形势判断与任务部署上来,以猛药去疴、重典治乱的决心,以刮骨疗毒、壮士断腕的勇气,坚定不移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引向深入。

  第一,创新反腐败体制机制。强化各级党委对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市(州)党委政府和省直部门主要负责同志每年向省委提交述廉报告。开展述责述廉试点,深化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和政风行风群众满意度测评工作。严格责任追究,推行“一案双查”。探索加强纪律检查工作双重领导的有效工作机制。全面贯彻中央关于改革和完善派驻纪检机构的精神,实行统一名称、统一管理。统筹推进中央驻川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加强高等学校、国有企业纪检组织规范化建设,注重发挥纪委委员作用。

  第二,全面加强纪律建设。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工作纪律、财经纪律和生活纪律等各项纪律,坚决克服组织涣散、纪律松弛现象。着力加强党性修养,切实严明党的组织纪律,强化纪律刚性约束,进一步细化违反纪律行为的处理办法,把纪律执行情况纳入对党员干部的日常培养、选拔管理和使用全过程。强化监督检查,严格执纪问责,坚决纠正立场不稳、精神不振、工作不实、执行不力、作风不正、行为不检、自律不严、原则性不强等突出问题。

  第三,持之以恒推进作风建设。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精神,坚持集中督查、定期检查和随机抽查相结合,以管好公款、用好公权为核心,重点纠正用公款相互宴请、赠送节礼、高档消费行为,领导干部利用婚丧喜庆、乔迁履新、就医出国等名义收受下属以及有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的礼金行为。深化正风肃纪,专项整治滥建楼堂馆所、超标配备公车、多占办公用房及“会所中的歪风”等问题,坚决查纠扶贫、社保、教育、征地拆迁等方面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健全改进作风常态化制度,及时查处违纪违规行为,点名道姓通报曝光。

  第四,始终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坚持既打“老虎”,又打“苍蝇”,以零容忍态度坚决惩治腐败。严肃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贪污贿赂、买官卖官、徇私枉法、腐化堕落、失职渎职的案件,发生在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和群众身边的腐败案件。坚持抓早抓小,对党员干部身上的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早查处,治病救人。严肃办案纪律,确保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

  第五,强化权力运行监督制约。认真贯彻中央惩防体系建设2013—2017年《工作规划》和我省《实施办法》,推进积极预防腐败战略,分级开展预防腐败创新项目试点。紧紧围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以发现问题形成震慑为重点,充分发挥巡视监督作用。切实规范各级党政主要领导干部职责权限。对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情况开展有针对性的抽查核实。加强行政监察和审计监督,强化对政府职能部门履行监管职责情况的监督,严格行政问责。

  第六,积极营建崇尚廉洁良好氛围。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工作纳入党的宣传思想和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总体部署,形成“融合发展、整体联动”的全媒体、大宣传体系。不断深化党风廉政教育,分级举办领导干部廉洁从政专题研修班,开展新任职领导干部、案发地区(单位)干部集中警示教育活动。大力实施廉政文化“八进”活动。

  第七,加强纪检监察队伍建设。认真落实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的要求,牢固树立“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的意识,从组织创新和制度建设上健全内部监督机制,认真开展纪检监察干部向社会承诺活动,深入开展作风巡察,对纪检监察队伍中的违纪违法行为,发现一起坚决查处一起,树立纪检监察干部忠诚可靠、服务人民、刚正不阿、秉公执纪的良好形象。

  全会号召,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锐意进取,开拓创新,不断开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新局面,为夺取推进四川“两个跨越”新胜利而努力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