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禁学校进行任何形式考试和测查

27.05.2014  10:58
5月26日,成都市教育局公布2014年小学一年级新生入学办法。根据安排,6月3日,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发布入学登记公告;6月9日-13日,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按要求到指定登记点报名。 成都市教育局要求,公办小学应严格执行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按户籍所在地就近入学的有关规定,妥善安排好本校划片范围内每一个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入学。学校不得对小学新生入学进行任何形式的考试、测查,不得以任何名目设立重点班、实验班、创新班等。公办学校不得拒绝接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适龄儿童随班就读。 按照规定,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应在小学新生入学登记工作启动前,将区域入学登记公告、学校办学条件、学校新生入学班数等向社会公布。按照“户籍地与居住地一致优先”原则,将先安排户籍地与实际居住地一致的适龄儿童就近入学,再根据登记入学人数和学校资源分布情况,在区域内统筹安排家庭实际居住地与户籍所在地不相符的适龄儿童。登记工作结束后,户籍从外地迁入或因其他各种原因未登记的适龄儿童,由户籍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学位余缺统筹安排入学。 (四川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