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9日至13日 成都小学一年级新生将进行入学报名登记

26.05.2014  16:24

四川在线消息(四川在线记者 张瑾)26日,成都市教育局发布了《关于做好2014年小学一年级新生入学工作的通知》,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在规定时间内,应持户籍证件及实际居住地相关证明材料(法定监护人实名所属的房产证明、政府公租房协议、政府廉租房协议等),到户籍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指定的登记点进行入学登记,登记时间为6月9日—13日。

通知》要求,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应在小学新生入学登记工作启动前,将区域入学登记公告、学校办学条件、学校新生入学班数等向社会公布。登记工作结束后,要向社会公布所属各小学划片范围及入学名单。具体时间安排为:6月3日—6日,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发布入学登记公告,并公布学校新生入学班数;6月9日—13日,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按要求到指定的登记点报名登记;6月17日,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公布入学登记名单;6月20日,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公布所属各小学划片范围;6月24日,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公布所属各小学入学名单;8月29日前,适龄儿童家长办理入学报到手续。

公办小学要严格执行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按户籍所在地就近入学的有关规定,妥善安排好本校划片范围内每一个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入学。学校不得对小学新生入学进行任何形式的考试、测查,不得以任何名目设立重点班、实验班、创新班等。公办学校不得拒绝接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适龄儿童随班就读。

同时,区(市)县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及教育行政部门应组织和督促适龄儿童入学,帮助解决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的困难,采取措施防止适龄儿童辍学。

按照“户籍地与居住地一致优先”的原则先安排户籍地与实际居住地一致的适龄儿童就近入学,再根据登记入学人数和学校资源分布情况,在区域内统筹安排家庭实际居住地与户籍所在地不相符的适龄儿童。登记工作结束后,户籍从外地迁入或因其他各种原因未登记的适龄儿童,由户籍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学位余缺统筹安排入学。小学起始年级班额人数控制在45人以内。